男子冒充慈善機構騙取8000余元 獲刑1年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02-20 22:08:23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廣東高院發(fā)布五起涉疫刑事案件
2月1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此次發(fā)布的五個典型案例,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哄抬物價、騙取捐款、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年6個月,其中3人并處罰金。
1月27日,蔡某利用疫情期間群眾愛心捐款的意愿,注冊名為“武漢市慈善會”微信公眾號,并使用其下載、修改的武漢市慈善總會會徽對微信公眾號進行修飾、偽裝,發(fā)布“掃碼捐款所得款項將全部用于武漢抗疫及疫情人員治療所用”等虛假信息。
當天18時至22時,共有廣東、四川、貴州、吉林、安徽、遼寧等地109名被害人掃碼捐款,蔡某以此騙得人民幣共計8833.03元。蔡某在取得詐騙錢款后,大部分提現(xiàn)至其本人銀行賬戶,后又轉入到其本人的支付寶賬戶中,所得錢款被蔡某用于購買筆記本電腦等消費。
1月28日晚,廣東省揭陽市公安局接被害人報警后于次日立案偵查,并在重慶市奉節(jié)縣抓獲犯罪嫌疑人蔡某。1月30日,犯罪嫌疑人蔡某被刑事拘留。
經(jīng)審理,揭陽市揭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蔡某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廣東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審判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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