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郭偉鵬隱瞞行程回國事件始末 郭偉鵬家庭背景資料照片遭扒 郭偉鵬意大利回國活動軌跡報告
其中的原因與動機又是什么?
郭偉鵬為何可以出入自由而不被隔離?
就在全國各地都在努力將新冠肺炎清零的時候,郭偉鵬又從意大利引進了新的新冠病毒的“火種”,老兄一這“王炸”,讓河南新冠肺炎清零的努力就付諸東流了!
在疫情隔離期間,普通人連小區都出不了!郭偉鵬卻可以從鄭州-北京-阿聯酋阿布扎比-意大利米蘭去看球,然后再由原路返回,一路暢通無阻。按照防疫規定,所有入境人員都要隔離14天,郭偉鵬為什么沒有被隔離?而且,郭偉鵬回來之后,還刻意隱瞞自己的旅行史,直到被警察找上門,你置傳染病防治法于何地?
除了郭偉鵬,還有一部分人,在國內疫情開始時,就遠遠躲到了國外;不料,國外也沒能幸免于難,當國外疫情又開始的時候,他們又趕緊往國內跑,這時國內的疫情已經被控制了,清零成了各地的目標,此時回來的他們卻成了傳染源。
我們可以知道的是,這個小伙子在得知自己得了病之后,不是想把自己隔離起來,防止自己感染別人。他做的卻是繼續去上班,而且乘坐的是公共交通工具。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無形中可能有很多人已經被感染。
而他被警方詢問之前,一直發燒卻躲在家中不接電話,他的母親也是不舉報。最終警察確定之后才確診帶走。他給出的解釋卻是自己簽證到期了,怕回不來。這樣的解釋讓人不能信服。
做為一個基層執法人員,為什么沒有法律意識甚至知法犯法?
做為一名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鄭東新區執法大隊勞務派遣人員。平時也從事的是執行檢查等相關工作。為什么會法律意識如此淡漠?
鄭州21號通告
3月5日,《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以下簡稱:21號通告)明確規定,境外入鄭人員必須主動如實申報健康登記,并居家或集中隔離措施醫學觀察14天。
甚至在3月9日下午,明知道自己已經生病的情況,還參與莆田、柳林、鄭東新區高速路口檢查拍照工作。
鄭州警方對他的定性是:違反21號通告,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患者為什么要隱瞞和撒謊?
3月10日,接到單位報警的警察與社區工作人員,多次打電話給郭偉鵬及其母親,核實有沒有去過國外,死也不承認,甚至拒聽電話。
后來警察不放心,直接上門察看,發現其滿頭大汗。
郭偉鵬撒謊說是喝板藍根喝的……一直到“民警告訴他說大數據證明患者去過國外,患者遂承認有過出境。”
這與一般患者面對疫情時“早檢查、早診斷、早治療”的通用心理不一樣,郭偉鵬“不承認、不接電話、偷偷喝藥。”的心理動機與目的又是什么?
我們引以為傲的“大數據”,為什么會沒有發揮出作用來?
3月7日8時50分抵達北京首都機場,經測體溫正常出航站樓后,乘坐機場大巴于10時30分許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時,經測體溫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車(17車廂63號)于21時50分到達鄭州站西廣場,后步行到家。
鄭州3月5日,發布的21號通告中也提到了要: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社會防控部會同海關、邊檢、機場、高鐵站、火車站、外事、衛健、公安、公路等部門,建立聯防聯控工作專班,強化信息獲知,統籌做好信息通報、身份登記、健康檢測、應急處置等工作,嚴格管理、嚴把關口、嚴守防線。
但現實的情況是,“大數據”沒有能對這種從意大利回來的人員發揮作用。
海關、機場、高鐵、地鐵、社區、單位全部沒有一個能夠提前預防住。而任由他從意大利回國,并且從北京橫跨鄭州。然后回來后正常上班,并且在其后的兩天,他在鄭州市溜達了大半個城市。
甚至有網友直接反問:“先不說他自己不自覺問題,我就想知道他拿著護照從意大利回來,為啥沒人直接把他接走先隔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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