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全新E100只要2.05萬 拿到多人車款卻不給車
賣車女子發“廣告”,稱全新E100只要2.05萬元
拿到多人購車款 不給車也不退錢
日前,柳州市民黃小姐向本報反映,她向一自稱有渠道拿到低價寶駿E100的女子訂車,結果交錢兩個多月,對方既不給車,也不退款。
據黃介紹,今年1月初,聽說可以拿到售價僅2.05萬元的E100,她便通過熟人的女同學于某聯系上袁某。袁某稱名額有限,車子隨時可能會漲價,催她快點交錢。1月3日,黃交了5000元定金,并在1月16日交清尾款。之后,袁某讓一網名叫“新悅”的女子聯系黃,說由其負責提車上牌等事宜,并表示1月22日可以提車。
快到提車的日子,袁某和“新悅”卻表示因為準備過年了,車子要過完年才能提。黃表示理解,找到袁某,簽訂了一份購車合同。袁承諾,將在1月30日前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并且上牌、強險等所需費用均由其承擔,否則2月1日前退還購車款,另賠付500元違約金。
到了1月30日,袁某和“新悅”又稱受疫情影響,交車時間要延至3月中旬。結果一直拖到現在,既不提車給黃,也不退錢。
感覺被騙的黃小姐聯系上中間人于某,于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她幫朋友向袁訂了多輛小E,也是車和錢都不見影子。
經過聯系,黃找到了另外3名向袁某交錢買車的受害人,“就我們這些人,就訂了12輛車,估計還有其他人上當。”黃說,3月20日,她到黃村派出所報案,并做了筆錄。
4月2日,記者撥打“新悅”和袁某電話,沒有人接聽。后來袁某回撥,坦承確有其事,并稱她不是有意詐騙黃等人,之前自己確實給別人提了十幾輛車,后來因為漲價,她沒能再拿到車子。但由于之前已將錢交給上家,因此她得向上家申請退款,“我會在4月10日之前給他們退款”。
袁某表示,自己并不是4S店的銷售員,只是幫別人賣車而已,每賣一輛可以得到500元至1000元“茶水費”。她還否認“新悅”是自己上家,但不愿意透露上家信息,并聲稱既然收了黃小姐等人的購車款,這事她肯定會負責,即便自己也是被騙,也會想辦法把錢退給大家。(記者石紅星)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