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子疫情期間專偷超市米和肉:沒有上班失去收入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04-24 06:08:25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四川南充一名27歲女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城區一家大型超市內盜竊價值幾十元的牛肉、豬肉、米等食物,第三次行竊時被超市工作人員當場抓住。封面新聞記者獲悉,順慶區檢察院對這名女子作出有罪不訴決定。
經查明,2月8日、13日、17日,這名廖姓女子3次在同一家大型超市行竊。廖某聲淚俱下,“疫情期間沒有上班,失去收入來源,在超市實施了幾次盜竊行為。僥幸心理作祟,我不會再犯了”。 審查起訴環節,廖某積極對被盜超市進行賠償,取得了超市管理人員的諒解。
經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廖某在超市多次實施盜竊行為,雖然數額不大,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多次盜竊,構成盜竊罪。考慮到廖某因法律意識淡薄實施盜竊行為,盜竊的又是肉、米等日常生活食物,案發后能認罪悔罪,在值班律師見證下,小廖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日前,順慶區檢察院依法對廖某作出構成盜竊罪,但犯罪情節輕微的不起訴決定,并對其公開宣告。現場宣告時,檢察官以盜竊罪犯罪構成要件為重點對其釋法明理,并結合其犯罪動機、情節對其進行訓誡。檢察官告知小廖,“勿以惡小而為之”, 不勞而獲的想法往往是在《刑法》的目錄上游蕩,要勤勞工作,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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