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正面清單來了!狗不在列 家里還能養嗎?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表示,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系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韓國《畜產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于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
“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于野生動物,并不意味著不能養。”農業農村部負責人明確,對于狗的管理,有關部門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經驗和做法,出臺了限養、登記、強制免疫等制度規定。今后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實現規范管理。
蛙類不屬于家畜家禽,按水生動物管理
記者注意到,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紋蛙等蛙類同樣沒有列入《目錄》。
對此,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解釋,蛙類是兩棲動物,不屬于家畜家禽范疇,不能列入《目錄》。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指出,在《目錄》征求意見過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類存在交叉管理問題,要求明確蛙類管理劃分。為此,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多次組織專家研究論證,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確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據介紹,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將根據上述劃分適時調整相關名錄,并指導各地主管部門推進地方相關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關于虎紋蛙,兩部門將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時予以明確。
資料圖:2月14日,重慶樂和樂都野生動物園的孔雀“情侶照”。王成杰 攝
一些馴養的野生動物為何沒列入《目錄》?
在《目錄》征求意見過程中,部分地方和養殖戶建議將一些在養野生動物列入,但最終并沒有進入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
對此,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解釋,《目錄》所列畜禽有明確的法律邊界和嚴格的科學邊界。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動物馴化而來的,其遺傳結構和生物學特性與野生動物相比,通常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本質的變化:一是克服野性,適合群養飼養;二是克服季節性發情的習性,可常年繁殖;三是遺傳性能穩定,有一定的種群規模,能夠不依賴于野生種群而獨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種,生產性能、經濟性能顯著提高。
“自然界的哺乳綱動物多達5400多種、鳥綱動物9800多種,絕大部分是野生動物。”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表示,由于這些在養野生動物,有的人工飼養時間不長,有的種源需要從野外采集、與野生種群難以區別,有的公共衛生風險不清,有的不屬于哺乳綱、鳥綱范圍,均不具備家畜家禽的標準和條件,不宜列入《目錄》,繼續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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