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措施 新“限塑令”新在哪
劉道偉作(新華社發)
今年,我國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當前,各地正在著力推進新版“限塑令”的落地實施。
山西省近日出臺相關政策,將以一次性塑料制品為禁限重點,積極探索禁限管控模式;山東省近日發布通知,明確了該省全面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時間表”;北京市從5月1日起,重點在農貿市場、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開展為期3個月的塑料袋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海南省明確,4月至11月將分步驟、分階段組織重點行業和場所率先開展“禁塑”試點工作,為12月起正式全面“禁塑”的實施打好基礎……
今年以來,針對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力度持續不斷。1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一被稱為“新限塑令”的政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近3個月后,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錄(征求意見稿)》;9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的新固廢法,也增設了塑料制品的相關規定。
早在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被稱為“限塑令”的《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如何客觀評價“限塑令”實施10余年來的成效?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認為,可以從2008年出臺“限塑令”的目的來分析效果,一是限制超薄塑料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這個目標基本達到,目前正規渠道的超薄塑料袋已經比較少見了;二是塑料袋的有償使用,在管理觸角到達的地方也基本實現了;三是在塑料的規范管理上,提出了一些比較籠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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