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回應又回應!人怕出名豬怕壯,朱之文侵權一事再起風波
原標題:回應回應又回應!人怕出名豬怕壯,朱之文侵權一事再起風波
前言:同情弱者,嫉妒強者是人之常情。
朱之文的人生歷程,似乎就是人性的記實錄。從窮鄉僻壤的小村莊,一躍成為風光無限的大明星。朱之文火了,隨之而來的麻煩事也無窮無盡。

不少新聞都報道過朱之文家鄉的“坑村民”,朱之文一個人紅了,成了整個村的活菩薩。“修路修宅還大把借錢”,那些年的朱之文在外面有多風光,回到家鄉就有越多的人眼巴巴的盯著他。

街坊鄰居們認為朱之文錢賺得容易,能坑一點是一點。可這錢怎么來的?如今朱之文的好友-導演谷傳民一紙訴訟將他告上法庭,你商演侵權了!

音樂版權的糾紛,近幾年在音樂圈尤為常見。谷傳民稱朱之文演唱他的歌曲獲得了報酬,但并未支付給他一分錢,這屬于侵權行為。朱之文對此的回應,卻讓谷傳民生氣得跳腳。
回應一:之所以演唱谷傳民的歌曲,是谷傳民希望幫他推廣,自己不過是中間人的委托,才勉強應下。
回應二:歌唱火了,朱之文曾讓朋友聯系谷傳民商議版權一事,也提出過結算版權或是買斷版權的建議,但未得到任何回應。

朱之文的回應徹底激怒了谷傳民,他于今日凌晨又發聲回應此事,并痛斥朱之文全文沒有一句真話。

為錢為名為利,打官司是免不了。可到底孰是孰非呢?兩人之中必有一人說了假話,再多的回應還是法律說了算。
朱之文的版權意識薄弱,也成了谷傳民能夠借此發揮的源頭。有人說大衣哥朱之文火了以后,有錢就賺,有商演就接,鄉村走出來的農民歌手,根本沒能力辨別版權糾紛,侵權事件。

可無論是否提前聯系過,侵權就要賠償。人怕出名豬怕壯,或許前幾年大家還會同情朱之文,因為他處在弱者的立場。
可這些年的炒作、負面新聞早已讓他的形象有了污點,這種法律問題,還是早日解決為好,以免背上沒完沒了的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