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在上海毆打路人,被通報并行政處罰,有錢便可以為所欲為嗎


正道的光在12日的時候,通報了王某某等四人,毆打路人陳某某的通告,很快,該通告中王某某的真實身份流出,經過相關媒體從權威信息源證實,確定王某某就是王思聰無疑。

事情的起因大概是這樣子的,王思聰當時以為陳某某在偷拍自己,于是一怒之下的他,帶著自己的幾個兄弟,上手去毆打陳某某,致使被毆打的陳某某鼻骨骨折,面部多處受到挫傷和擦傷,經過司法鑒定之后,結果綜合評定為輕微傷。

然而,現在網友關注的重點問題是,“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王思聰等人會不會因為一些特殊的照顧,而不會像正道的光在通報中通告的那樣,被行政拘留七天。


隨后坊間也流傳出了小道消息,稱在事發之后,王思聰很積極的與陳某某談和解的事情,甚至直接開出了200萬的天價賠償金,想和陳某某私了,結果正道的光怕社會影響不好,說不能私了,必須要公了。

也有所謂的律師,蹭著熱度跑出來解讀王思聰打人事件,稱如果王思聰能夠和陳某某和解成功,王思聰可能會免于處罰。

其實關于王思聰糾集多人毆打陳某某的這個事情,整個案件過程比較明確,因為涉及到了社會名人,所造成的的影響可能會比較大,輿論的壓力也比較大,無數雙網友的眼睛在那里盯著,所以正道的光在作出任何一個舉措之前,肯定會謹慎謹慎再謹慎的,防止引發強烈的輿論爭議。

更何況的是,現在王思聰的這件事情已經鬧得這么大了,幾乎是全網皆知,網絡輿論的壓力擺在那里的(所以說互聯網是個雙刃劍),正道的光肯定是會依照法律來嚴格辦理了,絕對不會出現任何可以鉆空子的情況,有一些陰謀論的網友,可以洗洗睡了。

我們這樣說吧,已經有專業人士出來現身說法,如果對他人造成輕傷以上的故意傷害罪,即便是受傷害的一方同意私下和解,肇事一方也是要接受相關的行政處罰的,這一次的事情,幾乎可以說王思聰無論如何都跑不了的,只能說王公子在以后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還是要多經過大腦,銘記這一次的教訓,不要覺得有錢就可以擺平一切,畢竟錢不是萬能的。

對了,關于王思聰打人這個事情,我們再說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細節,王思聰他們在四個人圍毆陳某某一個人的時候,是暴脾氣的王思聰先動的手,其實這種事情吧,王思聰以前也是經常干的,早就是駕輕就熟了,只不過因為事情沒鬧大,也就沒有造成什么嚴重的后果了,王思聰先動手之后,孫某某也跟著他開干了,而剩下的魏某某、余某某顯然和他們是塑料兄弟情,只是為了應付面子問題,意思一下隨便動了下手,而他們下手也沒有那么狠,這很是值得玩味的。


關于王思聰,花哥之前也說過,他和他們家背后的資本,已經沒有以前那么厲害了,這幾年一直在走下坡路,在去年的王思聰的個人社交媒體賬號還被“炸了號”,雖然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王思聰和我們這種普通打工人相比,過得是要風光很多,但是資本打架,弱勢的一方注定是沒有什么好果子吃的,王思聰這幾年來一次次被曝光不少的事情,其實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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