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曲婉婷為貪污3.5億入獄母親喊冤 附事件真相詳情始末!

曲婉婷與母親張明杰
9月22日,歌手曲婉婷在社交平臺上發文稱:“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I miss you so much。 Sending you so much love。”疑似因思念母親而感慨。曲婉婷于2000年前往溫哥華留學,但并不能被張明杰理解,張明杰一直希望她能學商,導致母女關系不和多年。在張明杰被貪入獄的消息傳出后,曲婉婷在網上發表消息稱,稱想念媽媽并天天哭泣。
歌手曲婉婷的母親張明杰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被哈爾濱市紀委、哈爾濱市監察局帶走并調查,同月29日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逮捕。目前關押于哈爾濱市道里區顧鄉看守所。
2016年7月19日,張明杰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理,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5億余元。檢方指控其犯有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項罪名。該案在7月20日結束庭審,但張明杰本人表示否認其有犯罪行為。
據指控,張明杰曾任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并任道里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2009年7月,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發布有關原種場整體產權轉讓公告,公布標的底價為6160萬人民幣,且轉讓不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期限內,哈爾濱市東江農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受讓申請,并繳納了交易保證金。
張明杰與被告人王紹玉及東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共謀后,起草了《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討論稿,并由張明杰組織道里區及原種場改制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對合同內容進行審議。其后,張明杰、王紹玉和魏某在轉讓合同中加入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內容。
同年8月,在張明杰主持下,東江公司、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舉行產權轉讓簽字儀式。張明杰以著急開會、合同事先已經審議為由,蒙蔽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人員在已被加入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內容的《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上簽字,并將三方簽字的轉讓合同拿走,未由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留存。
其后,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了《產權交易憑證》,張明杰命原種場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公章等證件交予東江公司有關人員。
2010年至2011年間,張明杰利用作為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農村征地工作職務之便,與王紹玉及魏某共謀,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中心征收土地過程中,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經轉移的事實,騙取征地款共計3.4985億元人民幣。2012年7月,王紹玉代表張明杰與魏某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利益均分。
此外在2011年春,張明杰在擔任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主管農村征地工作的職務之便,收受下屬榆樹鎮黨委書記孫某、鎮長劉某感謝其下撥征地款而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人民幣。
2009年8月,東江公司并購原種場后,張明杰作為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在繼續主管原種場職工安置工作過程中,未按規定由轉讓方負責發放職工安置款,而是同意將6160萬元人民幣違規轉入由東江公司實際控制的以原種場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中,并由受讓方東江公司負責發放職工安置款,致使其中11467218.50元人民幣至今未歸還。
原標題:曲婉婷為貪污3.5億入獄母親喊冤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