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的心里話:愛上別人“不是我的錯”
原標題:一位女士的心里話:愛上別人“不是我的錯”

01.導語
我們提倡女權,但并等于讓女權凌駕于一切之上。
以前的人們過著男尊女卑的生活,隨著時代的進步,男女平等這一概念逐漸被大家認可,為了達成“平等”的目標,才有了提升女性社會地位的一系列政策。
但在這個過程中,一部分女性好像把“平等”的概念偷換成了“至上”。

02.故事
陳夢瑤和老公結婚3年,自高中相識確定關系已經過去十幾個年頭,在這十幾年里,陳夢瑤的老公一直把她當作世界上最璀璨的明珠,沒天沒夜的圍著她打轉。
上班經常早退,遲到更是家常便飯,如果不是家里關系撐著,他連這份一個月3000多元的工作都保不住。
在外人眼里,陳夢瑤和他的老公是一對天作之合,幾乎所有女性都羨慕她有一個好老公。
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讓外人羨慕嫉妒的你儂我儂卻在最后成了壓垮他們婚姻的稻草。

陳夢瑤一個月拿到手的工資不到5000,和老公加起來每個月也只有不到8000元的收入,對普通家庭來說,8000元也足夠吃穿用度,但奈爾陳夢瑤是個物質欲比較強的女性,她經常半開玩笑地嘲諷自己老公沒用,奔30的人了還要靠女人來養。
“沒用”這兩個字成了陳夢瑤老公的心頭刺,他不但開始認真經營自己的工作,還拿起放下多年的畫筆開始接些散活。
他以為只要自己賺足夠多的錢就能讓陳夢瑤再次開心快樂起來,但他忘了每個人的精力和時間都是有限的。
當他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轉移到事業上的時候,陳夢瑤耐不住寂寞,通過交友軟件找了一個第三者,兩人相談甚歡。
陳夢瑤和第三者的事情暴露后,她沒有絲毫悔改的態度,反而理直氣壯地對老公說:“以前每次說你賺不到錢,你都抱怨把時間用來陪我了,現在我給你時間去發展,但在你發展的這段時間,我找個人填補你不在身邊的空缺也沒毛病吧。最后你發展的時間太長,即給不了我陪伴,又給不了我金錢,那我愛上一個能給我這些東西的人也沒錯吧!”

03.讀者來信
我和前夫從認識到現在有十多年了,期間有過開心快樂的時候,也有過相顧無言的階段,在別人眼里我們是個幸福快樂的小家庭。
每當她們說起我嫁給個好老公的時候,我都一笑了之,她們只看到了老公圍著我轉時我光鮮亮麗的一面,卻不知道我有多羨慕她們經濟自由的生活。
結婚那會見識少,以為只要吃飽穿暖,有個一心呵護自己男人就能幸福。可兜比臉還干凈的日子過久了,看著心儀的東西卻不敢買,身邊的朋友一個個穿金戴銀,自己卻連個像樣的化妝品都沒有,心里就不由的難受。
前夫是個單純簡單的人,他以為我覺得陪伴少的時候,多陪陪我。以為我埋怨他賺錢少的時候,只要多賺點錢就能解決問題。
但事實上,現在的我才明白,我愛的不是他,和他結婚也只是貪戀他對我的好而已,當我不再貪戀他的好意,而他又無法滿足我的物質欲時,離婚好像就成了必然。
期間我一直在糾結怎么告訴他我愛上別人這件事,他看我手機那天,紅著眼眶問我他哪里有對不起我的地方,為什么我要做這種事情。
離婚后周圍的人也都對我議論紛紛。所以我想問問,難道不應該追求自己的幸福嗎?

04.青煙有話說
這位女士您好,先來回答您的問題。
追求自己的幸福當然不錯,但絕不該把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這樣的幸福失去了它本身的意義。
再來說說您的價值觀取向。
1、在您的故事里,我看到的是一個卑微的不停向您示好的男人,和利用完這個男人后對他不屑一顧的女人。
這樣的感情從一開始就處在失衡階段,男人的示好,女人的本該如此,一個不知道索取,一個不知道回報。早已給這段婚姻畫上了句號。
社會中講求男女平等,結婚前追求門當戶對,婚姻里提倡夫妻平等,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訴您“平等”這兩個字的重要性。
所以不管您的以前亦或是未來,生活里都要遵從“平等”這兩個字,然后才有可能追求到真正的“幸福”。

2、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您全都想要,那也必然有個先后順序地排列。
鮮少有人能夠做到事業和家庭的雙重美滿。
3、有多少能力吃多少飯,拿著4000多元工資的時候,不要追求七八千工資的生活,精心提升自己的價值,當您的價值足夠高時,自然能享受到七八千元的生活。
最后想說的是,幸福只是一種感受,每個人幸福的點都不同,有的人吃飽喝足便是幸福,有的人一天能多賺10塊錢便是幸福,還有的人回家有個人陪自己說說話的也能感到幸福。可以發現以上種種都建立在一個前提下,那便是“知足”。
愿您能找到真正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