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陽縣殺人案是否可以定性為:精神病患者!
作者 :柔采 2023-01-24 06:08:08 圍觀 : 次 評論
大過年的浙江平陽縣滅門案轟動全國,而細節過程也都被公之于眾,很多人反而不同情死者,而是更同情這位兇手!確實,這起案件是弱者被逼無奈向強者要回來最后的一點尊嚴。但是殺人了就是殺人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何況殺了六個人,不管生前這六個人是怎樣的欺負你,但是到最后還是死于你的刀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法律是不可能去保護一個殺人犯!

但有個問題是怎么判?
第一:他在維權上訪的這些年來,一直被無視,甚至強制性的鑒定為精神病,被關押了三年,那么這是否可以定性為有精神病史!大家都知道一旦有精神病史了,就可以免除法律的制裁!

第二:嫌犯出來時,他的父親已經死了,是含恨而死的,這種冤屈當兒子的心里是崩潰的,心理情緒上有很大的波動,是不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精神真的出現了異常呢?
第三:嫌犯和老婆離婚,離了三次才算真的離了,媳婦帶著兒子走了,他沒有后顧之憂了!而選擇春節動手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只殺仇人,不殺無辜群眾,這說明:這個時候他的思維是正常的,骨子里還是善良的人,只是被壞人欺壓太久而產生了殺人念頭,制造了春節慘案!

目前的尷尬之處就是:他確實有精神病史!那么殺人了就是無法償命。但他殺人的思路非常清晰明白、目標也明確、目的性也很強,就是要殺他的仇人,不傷及無辜!這是一個正常人的表現。如果是正常人,那么他是怎么稱為有精神病的,是誰給判定為精神病患者的?又是誰鑒定的?又是誰接待和拘留他的?這些問題必須搞清楚,這里面肯定有問題、有腐敗,必須徹查到底!
我相信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這件事情的背后其實就是腐敗造成的問題。就看法律怎么判吧!敬請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