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臨平區大白拖拽密接者,涉嫌暴力執法,不能只停留在道歉上
原標題:杭州:臨平區大白拖拽密接者,涉嫌暴力執法,不能只停留在道歉上
文/江湖獨白專欄
“你們能不能別這樣?”
在疫情防控措施出現改變后,關于大白暴力執法的案件層出不窮,對于基層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存在一定的問題,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有人建議將大白實名制,以法律相關條款約束個人行為,一旦出現暴力執法事件,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在“臨平暴力執法,將人員拉去隔離”短視頻在網絡傳播后,喬司街道辦事處對此事進行通報,案發時間為11月27日,25歲趙某與一新冠病毒陽性病歷曾在同一時空交集,1128日23時許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
這是雙方在家中出現沖突的起因,“工作人員多次通知其集中隔離,但是趙某拒絕配合,防疫工作人員在上門溝通后發生拉扯”,可是看過視頻的人員,會發現這并不是普通的“拉扯行為”,是單方面的拖拽,視頻之中還有女生的質疑。
事發地點在趙某的家中,兩名防疫人員多次進行拖拽,已經嚴重地影響到個人的安全,本身的行為已經超過了工作權限,謹慎地問一句,是誰賦予的權力讓大白在別人家中動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未經住宅主人的同意,沒有正當理由擅自闖入他人居住的場所,影響他人生活安寧,或者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但無理取鬧拒不退出的行為。
按照通報中指出,防疫人員只是上門溝通,針對趙某多次拒絕配合的行為進行協商,可是趙某家中布置了監控,將全程的畫面拍攝下來,顯然大白在溝通無果后選擇強制措施,準備將趙某直接拉走。
在這里還是建議大家,在家中配置監控,以防出現任何意外后說不清楚,視頻中可以看到杭州的這兩位大白在使用超過他這身衣服帶來的權力,侵害了趙某的人身權益。

(監控畫面曝光)
要知道,趙某即便是拒絕配合防疫措施,也應該由執法部門上門處理,更何況趙某只是密接病例,他并不是違法的嫌疑人,兩相對比之下,杭州的這兩位大白應當付出法律代價。
雖然在通報中,“街道辦已經對相關防疫工作人員批評教育,并向趙某道歉了,趙某也按規定集中隔離”,可是事件帶來的影響遠比這個結果還要糟糕,大家質疑的是大白是否擁有執法權?
經歷了三年的疫情,大白從醫護人員逐步轉化為社會人員,出現過眾多暴力執法行為,而結果往往是道歉了,對方接受,這本身是對法治社會的一種壓力。
誰濫用了執法權,誰試圖用最小的權力欺壓他人,誰就應該為此付出法律責任。
為什么這段時間暴力執法行為和“大白”、“基層工作人員”等字眼離不開?暴力執法行為的背后,是對相關人員的模糊處理。
試想一下,當法律無法對特定人群進行處置,那么傷害的只能是守法公民,我們在強調法治社會的背后,也應該以實際情況來處置相關人員,這就是法律的權威性。

(蘭山針對7人依法進行行政拘留)
回想起11月7日的蘭山區公安局通報:“7名社區防疫工作人員與社區苦命發生沖突,實施拖拽、毆打等行為,案件發生后,公安機關立即受案調查,將7人依法行政拘留。”
在這則通報中,就提到了“對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等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對于大白的身份轉化,大眾明顯是不適應的,頻繁出現暴力執法行為,這本身都表現出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在別人的居住地點進行強制拖拽行為,違背了個人意愿,也是一種侵害行為。
必須清楚的一點是,暴力執法不僅僅指的是在執行有關規定時使用暴力,還有暴力使用遠大于必要限度,而此類事件引發關注的初衷就在于此。
趙某有錯嗎?
他多次拒絕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的要求,這是錯誤的行為,可是防疫人員用更大的錯誤去修正他人的錯誤,這本身也是一種錯誤。
對于密接者是否需要進行集中隔離?
更為人性化的方式是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11月27日北京市朝陽區慧谷陽光小區,一位2歲孩子核酸陽性,父母為了不拖累鄰居,穿著防護服抱著孩子準備去方艙隔離,孩子是患有哮喘病的,去方艙隔離會讓人擔心,于是鄰居自發地為孩子保證,簽字讓孩子居家隔離。

(網絡照片簽字)
在處理因疫情引發的問題時,作為社區工作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應該選擇理性的解決方式,即便是遇到不配合的密接人員,也應該交由執法人員負責。
能夠理解在溝通中出現的困難,可是始終無法理解解決問題的思路只有“暴力解決”?
對于進入他人住所進行強制行為,這已經觸動了很多守法公民的薄弱之處,引發的社會影響不會停留在道歉之上,而這些影響是需要用多長的時間去修復,值得相關人員進行深入的探討。
據官方新聞證實,委會和街道辦都是民事主體,他們并不是行政主體,沒有行政權和執法權,因此對居民進行一些強制措施是違法行為,道歉無法解決問題,有網友針對此類行為進行反問:“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那么要警察干嘛?”
可以說,杭州大白拖拽密接者的行為,已經讓防疫工作受到質疑,而這些試錯成本會轉接到其他人身上,干擾正常的執法行為,在此重申要求大白“實名制”,限制其工作職責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