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少年被8人追打墜河死亡,羅翔說出了問題的本質
原標題:黑龍江一少年被8人追打墜河死亡,羅翔說出了問題的本質
文/江湖獨白專欄
“黑龍江一少年被8人追打墜河死亡,家屬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回顧這一起悲劇,受害者趙兵被媒體稱為黑龍江“放羊少年”,14歲的趙兵失蹤15天后,尋找多天后,在黑龍江省甘南縣東陽村諾敏河畔發現尸體,原本還以為這是一起失足落水的悲劇,背后還牽扯出8名犯罪嫌疑人。
據多方媒體證實,“趙兵是一名老實人,他在學校經常受到同學的欺負,在案發前夕趙兵去河邊放羊,偶遇了以魏鵬為首的犯罪嫌疑人。”
自始自終,趙兵只是想好好生活和學習,可是屢屢遭到他們的欺凌,案發前的一個星期,魏鵬還當眾打過趙兵一耳光。
魏鵬仗著多名伙伴,對趙兵進行攻擊,將他摔在了地方,另外的兩人也參與了打斗,剩下的同伴上前扒了趙兵的衣服。
那一刻,趙兵有多無助?
幾人玩弄趙兵之后,看中了趙兵的充電寶,一群人就追著他打,為了躲避幾人的糾纏,趙兵跳到了河面的冰塊上,試圖逃脫幾人的糾纏。
如果這時候幾人停止了對趙兵的攻擊,那么就不至于將他逼到跳河,人性的惡在沒有約束時,就盡情地施加在弱勢群體上。

魏鵬等人看到趙兵站在冰塊上,在岸邊拿起石頭扔向他,大聲地對趙兵進行侮辱,將這個場景拍攝下來,導致趙兵心理失衡落水,幾人見狀沒有考慮對趙兵進行施救,還將拍攝的視頻刪除,宣稱“趙兵沒事。”
請注意以上的幾個細節,8名少年將受害者堵在河里的冰塊上,親眼目睹趙兵落水沒有施救,“串供”試圖逃脫法律責任。
視頻內容至今已經找不到了,可是8人的施暴行為卻深深地影響著關注此事的網友上,魏鵬等人對于趙兵的欺辱并不是第一次,已經把一個正常的同齡人當成了“調戲”的對象。
特別是一審判決之中,將8名犯罪嫌疑人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在量刑上分別被判處三年至四年三個月有期徒刑。有3人因為未滿14周歲,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賠償家屬民事責任上,法院判決賠償趙兵家屬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各種費用共計3萬元。
讓網友印象深刻的一句評論是,“8名嫌犯的快樂源自于受害者的痛苦,在造成受害者溺亡的嚴重后果下,量刑上只是判處三年到四年三個月有期徒刑,賠償家屬三萬多元,還有三名未滿14周歲沒被懲罰!”
不止是家屬認為量刑過輕,不少的網友也同樣質疑量刑是否符合法律條款,是否存在縱容未成年犯罪的潛因?

在一審判決之中,法院認定5人構成故意殺人罪,從結果上看,幾名參與者確實將趙兵引至危險的地方,導致趙兵死亡的嚴重后果,可是在實際操作上,8名嫌犯并沒有主觀上致趙兵死亡的念頭,沒有采取過激行為導致受害者溺亡。
在法律的認定上,8人負有“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明明可以對趙兵施加救援,他們選擇了隱瞞,因此法院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法律是謹慎的,結合8名嫌犯在案發時候的動作,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中的較輕情節,對于未滿14周歲的3人不追究刑事責任,另外5人未滿18周歲輕判,分別判處3年到4年三個月不等。
這在形式上的邏輯是說得通的,所以不少的律師認為二審刑事責任改判的條件不足,至于民事賠償上可以爭取更多。
對此事進行理性分析后,不難看出法治社會與道德標準存在極大的區別,這一起悲劇在網友的口中是霸凌的悲劇,出于內心的正義,希望能夠將8人嚴懲。
著名的法學教授羅翔說過,“對于青少年普法,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去普法,主要是進行道德教育。”

羅翔老師在直播之中提到“有出版社邀請他寫宣傳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教材,他拒絕了”,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個片段。
他認為對“中學生強調未滿14周歲不負刑事責任”這是一種不好的行為,一旦以此作為傷害他人的依據,那么對于整個社會體系是一次重大的挑戰。
羅翔嚴肅地講到了這個問題,從一個真實的未成年犯罪案例進行說明,進行道德教育比法治教育更加重要。
“一個遵守道德的人不會去犯罪,遠比你拿著律法在后面念經靠譜!”
前面一句話是羅翔老師強調的,后面是我針對趙兵的悲劇和判決進行說明的。
有心人可以發現未成年的犯罪率逐漸上升,將刑事責任調整到12周歲后,仍然是治標不治本,這是道德教育缺失的情況,即便是追求素質教育的成績,道德已然成為岌岌可危的一個問題。
換句話說,如果魏鵬等人懂得尊重他人的基本道德,那么完全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一方面我們要追究魏鵬等人的刑事責任,另外一方面我們要明白一點,這樣的悲劇是否還會發生?
每個人心中都有答案,從家庭上看,家長對孩子多一點看管,不要抱著欺負他人的想法,做好家長的責任,在孩子犯錯時要嚴加管教,才不至于后來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