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首例終身禁業刑事案,在校老師性侵未成年人值得特別關注
原標題:寧夏:首例終身禁業刑事案,在校老師性侵未成年人值得特別關注
文/江湖獨白專欄
這是一起令人窒息的案件,可是熱度遠遠低于其他案件,事關在校老師性侵未成人,受害者人數查明為15名未成年女性,值得特別關注。
全民關注的胡鑫宇案件真相大白,此前的5大疑問都公之于眾,細節曝光讓人信服,可是寧夏首例終身禁業刑事案渲染,關于它的報道卻很少。

(相關報道)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教師先后侵害15名未成年女學生獲刑13年,寧夏判決首例終身禁業案》,文章一經發布,獲得了173萬的閱讀量,大家都在討論一個問題,“這個處罰是不是太輕了?”
在相關話題之下,熱度并不是很高,基本都是將案情解釋一下,可是誰來保護未成年的合法權益?
在媒體的報道中,強調這是首例終身禁業的案例,簡單來說,就是犯罪嫌疑人即便是刑滿出獄之后,也無法從事與之相關的任何教育行業的工作,連同學校的保安和小賣部都不行。
這是一個長期的處罰,可以認定為對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重大處置,可真的會對侵害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起到警示的作用?
就此我查看過多個評論,大部分都是要求將其處以無期徒刑和死刑,可是根據專業的刑事處罰,他的判決并沒有問題,這樣才讓人感覺到奇怪。
作為一個很有普法案例的事件,應當更多地進行報道,無論是家長還是學校,都要警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網絡照片)
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名小學數學老師,兼任班主任,在通報中指出“自2012到2018年,李某多次編造補課輔導、批改試卷、接熱水、家訪等看上去很正常的理由,將班里的女生從宿舍里單獨帶出。”
這是此案值得關注的一個細節,受害者的年紀不大,我國刑法規定與14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自愿都構成強奸罪,因此李某持續的時間長,受害者人數眾多成了宣判他罪大惡極的依據。
受害者才上小學的年紀,老師是除了家屬接觸最多的成年人,李某能夠在2018年才被爆出有丑聞,可見他對于受害者是有一定的脅迫和誘導的。
李某將魔手伸向了受害者,整個過程令人憤慨,不止是傷害了當事人,對于當事人家庭也是嚴重的打擊,任何一個家長都不愿意孩子遇到如此下作的老師。
在犯罪的5年時間里,要不是提前曝光李某的犯罪事實,說不定還會危害更多的受害者,事后查明,李某有實錘證據犯下的強奸案有1起、強制猥褻案6起、猥褻兒童案8起,再加上當事人的年紀未滿14周歲,情節十分惡劣,對于教師行業是一次嚴重的傷害。
雖然案件熱度不高,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處罰已經是頂格,一審判決公開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Qj罪、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判決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且禁止被告人李某終身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科普未成年人知識)
在搜索相關話題之后,會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正在逐步增加,分析此類案件的根本原因,還是從熟人下手這占比最高,這就要求家長對孩子的性知識要及時的科普。
李某利用教師的身份哄騙多名受害者上當,罪名主要為以上的三個罪名,按照刑法的規定,一般Qj罪的量刑標準是3到10年,13年的處罰已經是從重處罰了。
可是在處罰了犯罪嫌疑人,我們不禁要思考,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個人認為,在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上,應該采取從重處罰的方式,受害者的年紀和反抗的方式,根本無法對抗成年人的侵犯,對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另外在學校層面,對于教師的品德和性教育的宣導,應當擺在臺面上進行,定期復查相關人員的特殊性,盡可能地趁早發現學生的異常。
在互聯網的角落之中,受害者在匿名社交上發聲,他們在受到侵害之后,只能采取這樣的方式自救,介于這個問題,構建與學生更直接的對話,有助于提高學生的防護意識。
另外家長是孩子的最后一道防線,更應該對他們的日常有所了解,如果是外出打工的家長,還可以打電話聯系溝通,為孩子提供適當的安全感。

(未成年保護法)
對于此次案例,最大的關注點在法律的處置上,面對15位受害者的遭遇,按照現行法律頂格處罰才13年,恰恰說明法律在懲戒上,還是有進步的空間。
目前該案件只是一審,不排除在二審上有另外的處置,關注此事是為了推動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機制,對于任何傷害孩子的行為,都應當付出慘痛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