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4000生活費太少,要翻倍,女兒:養你可以,別人就算了
原標題:母親:4000生活費太少,要翻倍,女兒:養你可以,別人就算了
前言:
子女贍養父母是應該的,因為父母當初給了我們生命,而且把我們撫養長大,真的很不容易,當我們有能力之后,一定要對父母好,讓父母過上好日子,但是有些父母卻做得很過分,總是重男輕女,然后一直壓榨女兒。

傾訴人:梁女士
我家里有兩個孩子,我有一個哥哥,正常來講,我應該在家里是非常得寵的,一般父母都寵愛最小的那個孩子,而且有哥哥的家庭,哥哥也會愛護妹妹,但是我家卻不是這樣,我父母不待見我,而且哥哥對我也不好,從小我在那個家的地位就很尷尬,沒有人心疼自己,而且自己又要做很多家務,因為自己要做很多事情,再加上營養不良,所以我長得很瘦弱,其實我的父母身材都是很高大的,但是我的身材比父母矮了很多,這些都是因為從小營養不良造成的,后面我讀高中的時候,因為我的哥哥考上了大學,而且還是一所很不好的大學,父母為了供哥哥讀書,然后讓我輟學了,輟學的時候,我剛好滿18歲,于是父母就讓我去外地打工,我真的很舍不得校園,我也很向往大學生活,但是命運就是這樣,由不得自己做選擇啊,然后我就踏上了去南方打工的列車,開始了我的打工生涯。
剛去工廠的時候,因為我的年齡小,經常被欺負,那時候特別渴望有個人保護自己,但是工廠里面都是女人,女人有時候是比男人計較的,所以沒有人愿意保護我,后面我受不了了,然后從工廠辭職。
從工廠辭職后的那段時間,我過得很不好,因為我沒有錢了,沒辦法租房子,也不敢問父母要錢,因為我知道父母是不會給我錢的,那時候我甚至有了輕生的想法,覺得反正也沒有人在意自己,自己活來干嘛?但是自己又不敢,因為覺得輕生是懦夫的行為,自己要努力闖出一片天地,后面發現有一家餐館正在招工,然后我就厚著臉皮去問老板我是否合適?老板比我大五歲,看到我的時候很滿意,當天就讓我留在那里做工了,而且還在餐館樓上給我隔出一間房,有時候命運就是這樣,總會有奇跡發生,只要自己不放棄希望就好了。

我在餐館工作的第二個月,我的父親生病了,然后我母親讓我把每個月的工資都寄回家,因為我吃住在餐館,沒有什么額外的支出了,我不敢違背母親的意思,然后每個月一發工資就把錢都寄回家了,母親把這些錢都給哥哥拿去花了,雖然我們家里窮,但是哥哥竟然學會了攀比,買衣服都要買名牌,手機也要最新款的,我跟父母說過這件事,讓父母管一下哥哥,但是父母說哥哥都長大了,而且年輕人都是這樣,叫我不要計較太多,聽到父母這樣說,我也很無奈,他是我的哥哥,我也不敢怎么說他?
后面我跟餐館的老板結婚了,他是一個很好的男人,對我很好,我跟他結婚的第二年,哥哥大學畢業了,大學畢業后,因為他比較懶散,沒有找到很好的工作,然后在我家住下了,我跟老公也不好說太多,有時候老公還會給他零花錢。
后面哥哥終于出去工作了,雖然工資不是很高,但是勉強夠他生活了,反正他吃住在我家,不用什么額外的開支,哥哥找到工作之后就談了一個女朋友,兩人感情還不錯,哥哥在女朋友的管教下,開始努力工作了。
,一年后,哥哥跟那個女朋友準備結婚,哥哥結婚的時候問我要了20萬,說是拿去買婚房,本來我不想給的,但是我父母一直給我施壓,如果我不給的話,他們就給我斷絕關系,最后我無可奈何,只能給了,
后面我的父親去世了,我父親去世的時候,我非常傷心,父親去世后,母親突然對我說:“女兒,我的年紀大了,沒法做事情了,你每個月給我一筆生活費吧,我算了一下,一個月4000就夠了。”母親一個月要花4000塊錢,我是不太相信呢,我覺得她可能是想從我這里拿錢去給大哥,本來我不想給,但是老公叫我不要計較太多,后面老公讓我給了。

但是給了半年之后,母親突然跟我說4000不夠用,讓我至少給翻倍的,這時候我真的是忍無可忍了,我跟老公開餐館也不是很賺錢,每個月給她4000已經很多了,而且我們又要還房貸,之前哥哥結婚已經給了20萬,當時哥哥說是借,但是哥哥那種人肯定是不會還了,于是我對母親說:“養你可以,別人就算了,4000塊錢完全夠你用了,現在你還想要翻倍,你無非是想從我這里拿錢去給我哥哥,我沒有那么傻,這些錢我是不會給的。”
母親見我這樣說以后,就不敢惹我了,每個月拿著我給的4000塊錢,再也不敢叫我多給了。
結束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