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女兒出嫁的首要條件,不管什么時候這一條件都作數!
原標題:房子是我女兒出嫁的首要條件,不管什么時候這一條件都作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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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女兒結婚的第一條件,這個條件隨時都會算!
我今年46歲。我和老公住在二線城市。我一家四口住在一個70平米的小房子里。我老公是普通工人,我是事業單位非工作人員。
沒結婚的時候,我擇偶的標準是只要對我好,人老實。其他人以后可以慢慢一起賺。我發現我原來的想法是錯的!
我是個長得好看的人,雖然沒什么思想準備,但是工作單位不錯。當時有人給我介紹了很好的條件。我別無選擇,只能和我現在的丈夫呆在一起。和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我才真正體會到:但不是像那些一起窮過的人所知道的那樣,我永遠不能讓女兒走我的老路!

女兒大學畢業后不久,我找人幫她找了一個合適的相親對象。我的要求很明確:對方必須有房或者有能力買得起100平米以上的房子,拿到30萬的彩禮。
有時候為了提高相親的成功率,我會讓女兒同時接觸幾個相親對象,合理安排,有效利用時間,因為我知道,一個女生年齡越大,選擇的余地就會越小,到時候就不是輪到你選人了,而是別人選你!
大兒子和媳婦因為這件事和我吵起來了,特別是媳婦,說我要害女兒。
媳婦:“媽,現在兩個人結婚就看感情了。你把條件定得這么高,人家會以為我們在賣女兒!”
我:“為了你姐姐好,我把它定高了。我不想讓她走我的老路!”
媳婦:“你找好條件,你確定你妹妹會幸福嗎?”
我:“談幸福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
我沒有聽媳婦的建議,繼續按照我的要求找女婿。

最近有個媒人給我介紹了一戶人家的孩子,我挺滿意的。另一家是商人,我所在的城市有幾套房。對方承諾,如果我女兒嫁給他兒子,他給80萬作為彩禮。如果女兒婚后第一胎是男孩,她會把兩套房子過戶到女兒名下。
這個條件真的很吸引人。如果女兒結婚成功,以后就不用像我一樣生活了。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這個家庭的兒子天生有點缺氧,導致他的智商只有六年級學生的水平。對方雖然有一些缺陷,但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
不久后,我讓女兒和對方的兒子訂婚,對方很大方,給了我們家30萬的訂婚禮物。

媳婦得知這件事后非常生氣。她覺得我完全無視女兒的幸福,問我一個理論:“媽媽,你確定你要你女兒嫁給這種人?”
我:“這種人怎么了?對方家庭條件優越,以后會好好待我女兒。我不滿什么?”
媳婦:“你一直說是給姐姐的,可你有沒有想過都是給自己的,你就看對方給的彩禮!”
我:“我看中了怎么辦,對方愿意給,我有什么理由拒絕!”
和媳婦吵架后,媳婦干脆催兒子搬出去住,說不想和我這種人住一個屋檐下,覺得很丟臉,不想被鄰居指指點點。
我自己也覺得很無語。光憑感覺是不可能在婚姻中過上美好生活的。沒有物質基礎,誰還有心情“愛”?
結婚不僅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礎,還需要物質條件。你之前吃過苦,不想讓女兒婚后過這么苦的生活,所以想找個條件好的人給她。這個要求可以理解。
你媳婦對你的指責也是有道理的。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只強調物質條件,完全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那么以后在一起生活可能就不幸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