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不斷完善,夫妻之間為何還要互相留小心眼?
原標題:婚姻法不斷完善,夫妻之間為何還要互相留小心眼?
如今人們結婚絕大多數都是自由戀愛了,然而如今我國的結婚率是越來越低,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離婚率的不斷攀升。很多人看到離婚率這么高,還有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鬧得反目成仇,都不敢再盲目地進入婚姻了。
為了保障婚姻中雙方的權利,我國出臺了《婚姻法》并不斷的完善,按理說,這樣可以免除雙方的后顧之憂。即便是日后有了矛盾,也能夠根據法律來進行調節,特別是財產方面都能夠按照法律進行分配,免除了不少的麻煩。然而就算有了《婚姻法》,為什么很多夫妻之間還要互相留個心眼?

關于彩禮問題存在爭議
彩禮問題近年來是愈演愈烈,很多女方家庭張口就是幾十萬,絲毫不考慮對方的條件,這也導致了很多的年輕人被棒打鴛鴦。如今彩禮已經失去了其原有的意義,越來越被妖魔化,一些條件并不是很好的男性只能被迫成為光棍。而2021年的《民法典》對彩禮進行了規定,禁止以婚姻的名義索要財物,父母也不得將婚姻當成一場交易。
而且有幾種情況下,雙方離婚男性可以名正言順的要回彩禮。比如雙方只是辦了酒席,但還沒有領結婚證的。在很多農村地區,人們結婚的年齡較小,有些還沒有達到法定的年齡,因此不能領結婚證,只辦了酒席,這樣的情況下,女性就算是收了彩禮也會被判定退回。第二種就是經調查,雙方雖然已經領了結婚證,但是并沒有在一起生活,這構不成事實婚姻。有些人利用婚姻騙婚,現在相關的規定出來了,這些騙婚的人將無處可逃。第三種就是因為彩禮導致男方家家庭困難的,這也被視為天價彩禮,不符合相關的規定,只要男方提起訴訟,那么女方就必須把錢換回來。

女性權利得不到保護
這些規定一出不少人紛紛拍手叫好,認為這是時代的進步,不過這也讓很多的女性開始猶豫。因為她們認為彩禮是婚姻的一個保障,如果是男方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生活在一起,難道也要讓女性退還所有的錢財嗎?而且男方付不起彩禮完全可以不結婚,就因為男方家家庭困難就讓女方讓步,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萬一男方騙婚,那么女方又該怎么保護自己呢?

房產分配問題打不成一致
還有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婚姻法》當中關于房產的規定,要是婚前買的房子,即便婚后女性共同還貸了,離婚的時候男方只需要支付相應的金額就可以,房子漲價升值與女方無關。當前很多人的房子都是父母買的,這樣的房產將屬于個人財產,另一半根本不會分到任何的財產。萬一父母不僅出資買房,房產證上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和另一方更是沒有絲毫的關系。

現在還有很多的年輕夫妻一方買房一方裝修,萬一遇到離婚問題,那么裝修的一方就虧大了,只能拿回自己當初裝修出的錢。但是房子是一直都在增值當中的,所以這也成為了很多人婚前的顧慮。畢竟如今房子的漲幅還是很大的,房子也是大多數家庭當中最值錢的東西,萬一女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精力去還貸款,最終只能夠拿到等額的錢,放在誰身上也不樂意,還不如將這些錢存在銀行,至少還有利息。

《婚姻法》還需要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