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因糾紛致2死1傷,現場畫面曝光,三個建議可以考慮!
原標題:福建一男子因糾紛致2死1傷,現場畫面曝光,三個建議可以考慮!
文/社會時談雜論
福建一男子因糾紛致2死1傷,現場畫面曝光,警方2個字披露案發原因

(警方通報)
3月27日,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分局發布情況通報,其中確認了在秀嶼區東嶠鎮發生一起傷人案件,嫌犯已經被警方控制,因糾紛持刀行兇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隨著網友對案情的深入了解,越來越多的信息流出,案發時間在當天早上9點50分左右,嫌犯林某揚到別人的家中行兇,說明目標明確,直接導致一人當場死亡,兩人送醫治療,一人在治療期間搶救無效死亡。
由于在通報之中只提到了嫌犯和死者家庭存在糾紛,講出了嫌犯的年齡和姓名,并沒有對該事件更清楚地解釋。
一個50歲的中年男子,為什么會選擇向同村人下手?
警方通報中指出的雙方有糾紛,是“財產糾紛”、“情感糾紛”還是“土地糾紛”,按照網傳的多個福建地區的網友所說,這一起案件涉及到的是令人揪心的“土地糾紛”。
某乎上有個高贊回復,“莆田農村翻建房子就很奇怪,不僅需要鄰居簽字同意,還早鎮里審批,網友夾千辛萬苦拿到了四個鄰居的簽字,然后提交了表,等了好幾年都不批。”

(高贊回復)
這段話被一千一百人點贊,他們對于尷尬的處境感同身受,要知道在農村,攢錢起一棟自建房是老輩人的心愿,不少人吃苦了一輩子,就是有這個愿望。
有網友解釋,林某揚想要在原地址建房,可是鄰居不同意,多次協商無果后沖動行事,兩家人在此之前爆發過不小的矛盾。
另外有福建網友指認,受害者家庭為林某揚村長,礙于對方的勢力,他一直申訴無果,這很容易就讓人代入共情的思緒之中,有待當地的進一步調查。
另外這一起悲劇也讓人聯想到2021年的歐某,他曾經跳水救人,可是在和鄰居發生房屋糾紛時,一個人支撐了幾年,直到忍無可忍,他沖入對方的家中,持刀報復致兩死三傷。

(第一起悲劇現場)

(另外一起悲劇)
我們必須承認一點,持刀殺人是嚴重的犯罪情節,尤其是造成多人傷亡的局面,嫌犯肯定是要面臨法律的嚴懲,可是法外不外乎人情,悲劇同樣推動著對此類事件的進一步思考。
我們應該如何避免此類悲劇?
長期居住農村的人員,自建房是奮斗一生的心愿,它是想要更好明天的希望,對于這合理的要求,不能過于限制別人,人性化處理可以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
一個人有了希望,他就能保留基本的理智,鄰居之間即便是不能守望相助,也不要故意為難他人,記住“凡事留一線,日后好相見”。

(危房)
試想一下,一個人存了十多年的積蓄,眼見房子成了危房,他想要換一個好的住所,這難道不是人之常情?
房屋糾紛就是鄰居簽字起房開始,這個條款拖延了急迫想要換環境的人,它的存在能夠讓人想歪,給了某些人可趁之機。
當一個條款反復出現問題時,它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如果一味地要讓無法建房的人容忍,那么誰來保證下一次的悲劇發生在哪一家?
我想說的一句話是,這不是在共情罪犯,這是在避免此類悲劇再次發生,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傷害他人的性命,自身也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每當殺人悲劇發生,我們都希望其中揭露出來的隱瞞可以解決,不必用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行為推動,那是走投無路的選擇,大可通過改變來緩解相關的矛盾。

(網絡評論)
在這里要提醒某些人,鄰居不簽字,是真的會致命的,別再惹火上身,以勢壓人了。
分享我很喜歡的一句話:“如果法律不能成為照進黑暗的燈塔,那至少也要發出守護人權的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