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男子到銀行取款6萬元,提前還朋友3萬元,事后發現假幣
原標題:河南鄭州,男子到銀行取款6萬元,提前還朋友3萬元,事后發現假幣
曹先生是一個生意人,之前借過朋友3萬元未還,資金周轉過來后,自己到銀行里取出6萬元,將三萬元還給了朋友。

隨后,曹先生將剩余的三萬元帶回家,連封條都沒有拆出來,考慮到放家里不安全,于是曹先生拿錢到另外一家銀行存款。
由于,銀行辦理業務的人員眾多,曹先生就到自助柜臺存款,妻子陪同他一起辦理,將三捆萬元現金放入窗口。
意外很快出現,此前的兩捆現金沒問題,到了第三捆時,存款機死活進不去,無奈曹先生只能找來工作人員幫助。
經過工作人員的檢查,告知曹先生第三捆現金有一張假幣,系統無法查驗所以退回,聽到這句話,曹先生無法理解。
原來三萬元拿到手之后,他和妻子一直沒有碰,封條還沒有拆開,足以證明他們并沒有做手腳,問題出在了取款銀行上。
然而,當曹先生找到此前取6萬元的銀行,柜員重新將假幣過機,發現確實是假幣,曹先生講出了心中的疑問,這到底是誰的責任?
經過調取監控,反轉很快來了,之所以會出現100元假幣,是因為店員在取款時操作失誤,沒注意走好程序。

據工作人員回憶,曹先生在取款的時候,工作人員提出要對6萬元進行審核,可是曹先生擔心時間出野女人,于是直接將錢款帶走。
曹先生表示,這個假幣是由員工的錯誤,可是在事件發生之后,銀行一直沒有給他一個交代,只是在投訴的時候給了一袋堅果。
曹先生對于銀行的補償很不理解,為什么員工做錯事,沒有相關的處罰條例。
1.銀行發假幣的行為記錄不大,一旦發生了此類糾紛,假幣會由銀行回收。
具體到本案之中,曹先生在存款期間發現不對勁,100元是假幣,銀行是有權將假幣回收,只是后續的補償由雙方協商解決。
對于假幣的來源,銀行并不認可曹先生所說的未拆封問題,因此雙方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清白。

2.銀行將假幣回收,曹先生要求銀行退回一百元,需要證明一百元假幣是有銀行人員操作失誤所致。
換句話說,只要是辦理存取款業務的銀行就必須無償鑒別人民幣真偽,曹先生的一百元假幣已經被銀行回收,根據誰舉報誰起訴原則,可以要求該行查冠字號來證實錢的來源。
反之,銀行可以提供監控視頻做證,表明自身是按程序給曹先生取款,不存在不驗鈔的行為。
3.查明情況后,如果是工作人員的問題,銀行負有連帶責任,如果是曹先生的問題,那么可以以此起訴對方。
在本案之中,想要查清楚誰的責任很簡單,只要查證假幣的來源和監控視頻,曹先生已經提供了自身未拆封存款的證據,銀行不得拖延來解決問題所在。

銀行取款出現假幣的問題并不是第一次,其中不僅僅是銀行的管制問題,還有是驗鈔過程中的疏忽,應當及時查清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