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逢年過節都給父母2000塊,公婆只有500塊,丈夫聲稱:很公平

我叫鄭琳,是別人眼中的“遠嫁女”,十年前我為了愛情嫁到了離家很遠的婆家,丈夫是我的大學同學,丈夫的性格有些木,而且不善于制造浪漫和驚喜,但他也有自己的優點,那就是只要我想要的,我喜歡的,他都會記下來,在某個時刻送給我。雖然有時候我覺得他很傻,但我不得不承認,我喜歡的就是他的傻。
大學畢業那年,我們和其他情侶一樣面臨著“畢業分手”的魔咒,雖然我們兩個人做好了規劃,但想到兩家的距離,我始終擔心父母不會同意我嫁那么遠,所以那段時間我非常煩躁,一直在分手和堅持之間徘徊,而丈夫也非常理解,他沒有急著追問我的決定。
最后,我終于做了這個決定,那就是選擇愛情。我們兩人在城市打拼了幾年,然后在丈夫的家鄉買了房,并且準備結婚。其實在買房之前,我已經和父母交涉過很多次,他們一直不同意我遠嫁,直到我告訴他們已經買過房了,父母只好含淚同意了這門親事。

盡管過去了十年,每次想到我結婚那天,父母哭成淚人的模樣,我心里就很難受。好在我自己也嫁對了人,丈夫一直對我很好,公婆也非常尊重我,只不過每到逢年過節,我心里就難掩悲傷,特別是接到父母的視頻電話時,從手機里看著他們的樣子,我的眼眶總會紅紅的。
對于每個遠嫁的女兒來說,陪伴父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也許有人會抬杠說:“現在交通這么方便,只要想回去,肯定能陪伴。”一般能說出這種話的人,她定然不是遠嫁。只有真正遠嫁的女人才明白其中的不容易。
無法給予父母足夠的陪伴,就只能通過金錢和物質來填補心中的愧疚。逢年過節的時候,我都會給父母寄2000塊錢,告訴他們不要節省,一定要花完。話是這么說,可父母哪里會舍得去花,我一般都是給完錢之后,然后再給他們買很多東西。至于公婆,我最多就給他們500塊錢生活費,因為他們得到了更多的陪伴,不在乎這些物質和金錢上的盡孝。

從我嫁給丈夫開始,每年我都會這么區別對待,但丈夫從來沒有任何抱怨,他反而覺得這很公平。他心里明白,我這樣做的目的只是想填補一下心里的愧疚。
有時候丈夫也會主動提出來說:“要不你請幾天假,我帶你回娘家住幾天。”在父母家住的幾天,丈夫絲毫沒有端著架子,而是主動幫父母干些力所能及的活。
對于丈夫的這些舉動我心里非常感動,越來越多的姑娘不敢遠嫁,因為她不敢把自己的幸福交到千里之外那個陌生的地方,其實在我看來,遠嫁有兩種含義,一種是距離上的遠嫁,一種是心理上的遠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