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女子出軌被丈夫抓住兩次,請求原諒簽協議,事后反悔
原標題:湖南長沙,女子出軌被丈夫抓住兩次,請求原諒簽協議,事后反悔
秦先生是互聯網從業人員,因工作關系一直保持單身,隨著年紀越來越大,他也在考慮個人的成家問題,希望找到一個溫馨和睦的家庭。

然而,秦先生的異性圈子并不多,只能希望緣分快點降臨,偶爾之間,認識到氣質不錯的邵女士,秦先生一眼相中,暗暗為自己祈禱。
邵女士的外貌氣質不錯,可是沒有固定工作,秦先生開始對其關懷備至,用自己的真情打動了邵女士,兩人開始了美滿的戀愛生活。
在戀愛期間,邵女士意外懷孕,秦先生是一個負責任的男性,于是向邵女士求婚,承諾會努力賺錢,讓她過上好日子,邵女士同意了。
兩人結婚后,秦先生將工資交給邵女士保管,邵女士就負責在家養胎和花錢,一開始還是很甜蜜的,秦先生為自己的選擇感到幸福。
可是,邵女士變得揮霍無度,不僅沒有好好管理家庭,還在網上和陌生男子曖昧,秦先生的家庭壓力越來越大,意外發現邵女士有出軌的跡象。
秦先生決定和邵女士坐下來好好溝通,他拿出了邵女士和陌生男子在家中約會的監控,邵女士這才發現,丈夫利用程序員技術監控自己。
邵女士請求秦先生的原諒,講明她是因為貪玩,秦先生的工作太忙,她只能通過約會來尋找寂寞的情感寄托。

秦先生無法和邵女士達成共識,只能邀請雙方的父母來協商解決,在長輩的勸說之下,為了孩子,秦先生打消了離婚的想法。
邵女士因為出軌一事提出保證,簽訂了忠誠協議書,約定自身如果再次出軌,那么就會同意與秦先生離婚,并且婚內財產只要三分之一。
可是,秦先生總是懷疑邵女士有出軌,夫妻之間的信任蕩然無存,邵女士在心理壓力極大的情況下,再次與陌生男子聯系,還發生了關系。
后來,秦先生發現邵女士再次犯錯,決心離婚,邵女士同意離婚,可是不承認忠誠協議,要求和秦先生平分婚內財產。
這是一起因出軌引發的離婚糾紛,它涉及到的更多是夫妻的婚內財產的分配。
在法律上,如果秦先生和邵女士在結婚時簽訂了婚前協議或者婚后財產協議,協議中對財產分配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按照協議執行。
其次,沒有簽訂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應當平均分配。
2.邵女士在被發現出軌后,自愿簽訂忠誠協議,是否反悔?
在本案之中,邵女士因為自身過錯,是夫妻關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屬于過錯一方,為了請求秦先生的原諒簽訂忠誠協議。
忠誠協議是一種約定雙方在婚姻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協議中約定自身過錯而減少婚內財產分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邵女士無法提供受人脅迫的證據。

因此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對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數額128萬元,由邵女士分割38.4萬元。
3.在此次糾紛之中,秦先生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請來雙方家長作證,維護了自身的權利。
結合到本案的細節,邵女士作為婚姻關系的過錯方,造成婚姻關系的破碎,是需要對秦先生進行賠償的,而秦先生提供了兩份關鍵的證據,一份是邵女士出軌的照片,另外一份是由雙方家長簽訂的忠誠協議。
即便是邵女士在庭審過程中,提到忠誠協議是受秦先生威脅簽訂的,但是并無直接的證據,根據相關的法律,自行承擔證據不足的后果,法院認可秦先生提供的證據。
判決的結果是,邵女士得到38.5萬的夫妻共同財產,而秦先生得到89.5萬的補償,此事到此落下了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