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星Tangmo溺亡案宣判 女星媽稱被告人是好孩子?
【泰星Tangmo溺亡案宣判, 女星媽稱被告人是好孩子?】據泰媒10日報道,法院對泰星Tangmo溺亡案做出判決,兩名被告被判有罪,處有期徒刑緩刑和罰款。判決結束后,Tangmo的母親和被告牽手走出法庭,Tangmo母親表示對判決結果很滿意,并稱兩個被告人是一直照顧她的好孩子。被告人們則感謝了Tangmo母親的愛和寬恕,稱接受法庭判決,未來會繼續照顧Tangmo的母親。


Robort被判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罰款6萬4千泰銖;Por被判2年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罰款5萬4千泰銖。其他被告的第二個案子將在下個月開始審理。

但今年3月2號的聽證會上,六名被告中的快艇船主Por和開船者Robert推翻了之前所有的說法,對檢察官的指控供認不諱:Por承認自己因過失致人死亡、無證掌控許可證過期的船只、船頭沒貼泰英雙語船名標識及提供虛假報告等六項罪責,Robert也承認自己無證使用許可證過期船只、過失致人死亡等等指控。

鑒于其他幾位被告仍然否認法庭指控,暖武里府法院決定重開一個案子單獨審判Por和Robert,并在2023年5月10號公布了裁決:第一被告Robert被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并罰款6萬4千泰銖,第二被告Por被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并罰款5萬4千泰銖。

奇妙的是認罪伏法的Por和Robert在這一年里和受害人Tangmo的媽媽走得非常近,去年Tangmo媽媽68歲大壽他倆不僅到慶生現場送禮道賀,還跟Tangmo媽媽坐在一桌吃飯。
來看看網友們都怎么評論吧:

順便咱們也一起回顧一下這個事件,只能說這位泰國女演員“投錯了胎”,落得這么個結局……
【泰星Tangmo溺亡案結案:為過失致死】4月26日下午,泰國警方召開Tangmo落水案結案發布會,并就該案相關疑點答記者問。警方稱經調查Tangmo并非意外落水,但也非謀殺,而是屬于船上人員過失致死。

據悉,2月24日,Tangmo和經紀人以及4名好友一同乘坐游艇在湄南河游玩。除了Tangmo,船上五個人分別是:經紀人Gatick,變性人Sand,富商Por、Robert、Job。船只GPS記錄時間與監控視頻記錄時間相差僅2分鐘,因此警方推斷Tangmo的準確落水時間為24日22點34分10秒。

最開始傳出的說法是,因游艇衛生間在維修,Tangmo到船尾小便時意外落水。警方現已證實,此說法僅僅是嫌疑人Sand一人提出,是不是真的小便無法證實,但多項證據表明確實有人走到船尾并落水失蹤。

而Tangmo大腿上出現的30厘米的傷口,不是死前造成,而是落水后被船只螺旋槳所傷。案件疑點較多,加上Tangmo又是娛樂圈的名人,船上人員為了推脫全部做假證,因此調查起來困難重重。
在調查的這兩個月,警方一共對134位證人、200個視頻證據、88件證物、47份調查報告以及其他類型證物進行反復分析。

最終得出的結果是,將Tangmo案定性為過失致死,而非謀殺,而涉事的6名嫌疑人全部被提訴。在Tangmo出事后,船上人員為了怕承擔責任,找了顧問Em咨詢,Em教他們如何編造謊言和做虛假證詞。

這也是為什么船上人員被調查時,多次出現證詞前后不一致,甚至口供前后矛盾的原因。
這6人的起訴情況為:
經紀人Gatick:協助他人脫罪、隱瞞真相、隱藏證據、提供虛假證詞等。
變性人Sand:疏忽導致他人致死,提供虛假證詞等。
富商Por: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船頭沒有船名、無證駕駛船只、駕駛使用年限到期船、向海洋丟棄廢物、提供虛假證詞等。

富商Robert: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無證駕駛船只、提供虛假證詞等。
富商Job:協助他人脫罪、隱瞞真相、銷毀證據、向海洋丟棄廢物、提供虛假證詞等。
顧問Em:協助他人脫罪、隱瞞真相、唆使他人向刑事案件調查人員提供虛假證詞等。

雖然警方已經正式起訴了他們,但船上人員最后都獲得了保釋。Sand在結案發布會通報后,秀出了和Tangmo經紀人的合照,稱兩人在互相鼓勵,還說不管輿論如何,最終真相會保護她們。
Sand的行為引起了網友的不滿,網友紛紛留言譴責她們,甚至還對她們爆粗口。也有網友惋惜,稱法律的確可能不公平,但業障遲早會來。

經紀人Gatick的行為也很怪異,Tangmo死后,她的IG被人刪除了6條還有文字編輯的記錄,當時大家就懷疑是經紀人做的手腳。眼尖的網友發現,經紀人還在Tangmo死后經常穿她的衣服到處走動。比如Tangmo告別式上,經紀人穿的衣服就是Tangmo以前在節目上穿過的,這個行為讓網友非常不齒。

富商Robert和Por為了減輕罪責,在Tangmo死后不久,就到叻丕府塔邁寺出家修行,稱要為Tangmo積攢公德。雖然他們向Tangmo的母親道歉,還積極賠償損失費,Tangmo的母親也選擇原諒他們,但不代表他們不需要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

Tangmo的父母在Tangmo小時候就離婚了,母親對Tangmo沒有盡過撫養義務,卻在Tangmo死后不斷消費她。不僅多次上節目拋頭露面,還在節目中公開索要賠償費3000萬泰銖,這種種行為不僅讓網友對她無語,就連Tangmo的哥哥都公開表示對她非常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