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男子邀請美女吃火鍋,女方點了2萬元,事后男子逃單
原標題:浙江寧波,男子邀請美女吃火鍋,女方點了2萬元,事后男子逃單
26歲的楊女士是從事平面模特的,由于外貌出眾,要求一直不低,希望找個有錢的另一半在一起,雖然有不少的追求者,但是她只是逢場作戲,每一次都是吃完飯后就拜拜。

楊女士總是會拍一些美照到網絡上,不少異性都會在底下評論,試圖引起她的注意,其中一位富二代林某勾起了她的興趣,點進去社交平臺上,都是一些豪華場所和個人拍照,外貌和年紀都與她搭配。
某一天,林某留言邀請楊女士吃飯,楊女士同意了,她想到一家最貴的火鍋店,隨后將地址發給林某,讓林某過來吃火鍋。
到了火鍋店后,林某出于紳士風度,讓楊女士點餐,楊女士沒有拒絕,直接點了帝王蟹和和牛,將菜品上最貴的都點了一次,林某見狀有點不對勁,不過并沒有說出來。
不僅如此,楊女士點餐之后,還讓服務員預訂了一支一萬兩千元的紅酒,在她看來,這家最貴的火鍋店動輒幾萬元的消費,林某是可以接受的。
林某看了看菜單后,心里頭有數,于是靠近楊女士詢問,晚點是否有其他的項目進行?言外之意就是希望楊女士別回家,楊女士聽后有些反感,挪開了身體與林某保持距離。
眼見楊女士很高冷,林某沒有繼續,告知楊女士要去衛生間一次,讓她等一下,楊女士沒反對,自顧自地吃著,高價的食材確實不錯,入口即化。
但是,楊女士在包廂之中等了半小時,都沒有看到林某回來,桌上的東西都吃得差不多,只有紅酒還沒有開,本來是想等林某一起過來的。
楊女士察覺到不對勁,于是撥打林某的聯系方式,發現根本打不動,頓時明白了過來,原來林某跑了,看著餐桌上的食材,心里頭很是懊悔。
最后,楊女士叫來了服務員,結算了賬單6800元,還把紅酒給退了,林某的不講武德讓楊女士很氣憤,于是聯系記者將此事曝光。
很快記者聯系到林某,林某解釋,兩人相處的時間并不長,還沒有確認關系,楊女士就點了近兩萬的火鍋,這讓他很難接受,而且還和自己保持距離,一氣之下就選擇離開。
楊女士則反駁,那家火鍋店是最貴的,食材一流,過來消費的幾十萬的都有,林某無奈只能坦白,他只是一個維修師傅,并不是富二代,根本無法承擔這樣的消費。
經過記者的協商,林某同意退回3416元給楊女士,雙方就到處為止。
1.此事曝光之后,不少網友過來看看楊女士的外貌,一頓飯2萬多,還是剛認識不久的,這也太離譜了,頓時之間成為了熱搜話題。

另外有人質疑,楊女士會不會是酒托,特意邀請男士到某些場所消費,和經營者分成,把追求者當傻子?
2.楊女士在曝光的時候,提到林某在包廂中對她實施摸胸的猥褻行為,可是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
如果楊女士能夠提供實質的證據,形成證據鏈指認林某存在猥褻行為,那么林某將面臨行政處罰,可是楊女士并沒有證據,因此對于林某的指控是缺乏證據,自身要承擔證據不足的不利后果。
除此之外,楊女士和林某在約會前,臨時決定火鍋店,并且點了超過一般情況的費用,并未提前告知林某,侵害了林某的知情權,林某是可以拒絕支付的,只是為了盡快解決此事,才會同意支付一半。
3.楊女士邀請林某聚會,點了近兩萬元的費用,是否屬于不當得利的范疇?
首先,在法律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一、一方收受財物,二、另一方受有損失,三、收受財物與受有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四、取得財物沒有合法根據。
另外,在戀愛關系中,一方基于感情因素自愿給予另一方財物,另一方接受財物,不應當就此認定其為沒有合法根據。
結合本案的具體情況,楊女士只是個人的消費水平高,未收受過其他人的財物,并不構成不當得利的財物侵占罪,除非楊女士有多次向指定人員索要財物,以欺瞞的方式獲得財物,那就有可能構成詐騙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