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老公不寫我名字,我不吵不鬧,給他看張紙,他乖乖寫上
我叫席琳,現在的女孩子呀,結婚都很注重經濟條件。一般要求男方有車有房,最不濟也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已經付了首付的房子。我也不例外。
當初我和老公談了一年多的戀愛,而讓我下決心和他結婚的就是他父母準備好了我們的婚房。雖然只付了首付,但是我不介意以后和老公一起承擔房貸。
就這樣,我們結婚了。本來在結婚之前,我和老公說好要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雖然我們家確實沒有出首付,但是以后房貸是我和老公一起來還的,而且新房裝修的錢也是我家出的。

女人都缺乏安全感,房產證上有了自己的名字,才覺得真正有了一個屬于自己的家。當時老公滿口答應了,說等我們結婚以后有時間了就去辦理。
但是沒想到我們結婚都快一年了,老公也沒有說起這件事。每次我和老公稍稍提起這個事情,他總會岔開話題。我越想越委屈,這是結婚之前說好的。但是如今把我娶到手了,老公又不肯在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
直到后來有一天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于是我當天晚上回去和老公好好談了談,要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但是老公直接和我說他不同意,我一直都知道,其實不是老公不愿意,而是婆婆在背后挑唆的。不過我當時不吵不鬧,而是從兜里拿出了一張紙給他看。那張紙就是我懷孕的化驗單結果。
老公看到我懷孕了,欣喜的過來要抱我。不過我避開了,隨后我把那張化驗紙拿了過來,和他說:你必須要在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否則我肚子里的孩子就會和這張化驗單一樣。隨后,我把單子撕了個粉碎。

看到我態度堅決,老公愣了一下,最后他答應我說一切都按我說的辦。第二天,我們就一起去辦理了相關手續。老公他乖乖的在房產證上寫上了我的名字,我一直以來的心愿終于達成了。
說實話,我確實在乎那套房子。但我更在乎的是一份心里的踏實,以及老公對我的擔當。之前我也聽不少人說過,男方買房子不應該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我覺得具體情況還是應該具體分析,你們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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