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點名了?賈青發文道歉 風景雖美安全更重要
作者 :李歡 2020-10-10 12:30:19 圍觀 : 次 評論
10月9日,演員賈青在公路中拍照遭交警警告引發熱議后,賈青在網上發文道歉,“向大家承認錯誤,對不起!無論什么時候都不能忘記‘安全’二字,也再次感謝警察同志的提醒,引以為戒!時刻注意!大家出行也要注意安全”,并按要求刪除了微博。
10月7日,賈青在網上曬出她與閨蜜在寧夏中衛66號公路拍的多張照片,其中有部分照片顯示賈青坐在公路中央進行擺拍。

10月9日下午,寧夏中衛交警通過微博發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人應靠右側通行,通過馬路應確認安全迅速通過,不應在道路上長時間逗留。同時,中衛交警@演員賈青提出警告,要求其刪除微博減少影響。


當天23點,賈青就此事做出了回應:中衛的風景很美,但錯了就是錯了。再次向大家承認錯誤,對不起!無論什么時候都不能忘記“安全”二字,也再次感謝警察同志的提醒,引以為戒!時刻注意!大家出行也要注意安全。

無獨有偶,有網友發現在沈夢辰9月11日發表的微博中,有部分照片也是在公路中間擺拍的,不過目前這篇微博已經刪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雖然在道路上拍照有各種寓意,不過占道拍攝有可能涉嫌違法,小編提醒大家,文明出游、遵紀守法、注意安全。
原標題:賈青在公路中間拍照被警告 發文道歉:引以為戒
值班主任:李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