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男子在洗浴中心碰到變態,遭遇對方猥褻,索賠后有內情
原標題:湖南長沙,男子在洗浴中心碰到變態,遭遇對方猥褻,索賠后有內情
(事件來源于新聞報道,當事人為化名)
徐先生在洗浴中心有會員,偶爾會到洗浴中心接受服務,該洗浴中心提供臨時的床位休息,徐先生就在床位上睡著了。

到了凌晨2點左右,徐先生感覺到身體不適,迷迷糊糊醒了過來,看到一個男子躲在一邊對其進行猥褻,他的褲子都被扒了,這個場景讓徐先生很是憤怒,打算動手將男子抓住。
然而,徐先生感覺到四肢無力,男子看到徐先生醒了,沒有說什么就逃離了床位,徐先生連起身的力氣都沒有,不知道是為什么?
到了第二天,徐先生恢復力氣,找來了工作人員要說法,洗浴中心向徐先生提供了現場監控,確實看到有一名男子掀開床簾進去,一段時間后慌張地逃離。
有了監控畫面,徐先生選擇了報警,他要找出這名變態的男子。
由于畫面很清楚,經過警方的排查,很快找到了男子,男子承認了他對徐先生進行猥褻,并表示會讀書徐先生進行補償,雙方協商過后,男子支付了1200元。
原本只是一次惡心的經歷,可是民警告知徐先生,對方有艾滋病,讓徐先生很后怕,連忙到醫院檢查身體,身體檢查還沒有出來,他還是很擔心。
徐先生捋了捋情況后,認為男子是洗浴中心的客人,在男子進行猥褻行為之后,洗浴中心應承擔連帶責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洗浴中心不認可這個說法,認為男子進入洗浴中心前并無異常,是屬于個人臨時起意,根本與他們無關,無需賠償。
鑒于洗浴中心不肯賠償,徐先生表示會繼續追究。
那么應該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分析此事?

1.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猥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本案中,徐先生感覺到身體不適,發現男子對其實施猥褻,男子為了滿足個人的癖好,對徐先生實施下流的動作,徐先生反映當時精神狀態有問題,不排除男子對徐先生弄了迷藥。
有了監控證據,男子根本無從抵賴,只能向徐先生賠償1200元。
2.徐先生得知男子有艾滋病,是否可以繼續索賠?
通常情況下,民事調解協議在簽訂之后,是不需要再次進行起訴的,但是如果簽訂的民事調解協議對于自己的利益造成了比較嚴重的侵犯的話,是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的。
徐先生在調解之前,并不知道對方有艾滋病,出于解決問題的角度,同意與對方和解,可是男子并沒有說出實情,他有艾滋病這個情況。
由于艾滋病是會傳染的,和患者有親密的接觸后,很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這屬于重大誤解,男子可以在身體報道出來后,對變態男子進行追究。
3.洗浴中心是否有責任賠償?
有人認為,洗浴中心應當承擔賠償,這是以安全保障義務為依據,可是洗浴中心在警方檢查的時候,積極提供幫助,在店內安排人員巡邏,這已經是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徐先生提出的索賠要求,洗浴中心是有權拒絕的,不能強制要求它提供所有的保護機制,這是不合理的,另外徐先生已經找到了變態男子,應該向其追責才是。
4.網友聽到這件事后,紛紛感覺不可思議,一個男子被另外一個男子猥褻,也有網友提出,長沙有不少是同性戀,需要時刻警惕。

這件事給我們警示,涉事男子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還對他人實施猥褻行為,這屬于故意犯罪,應當對其進行嚴懲,維護正常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