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不要彩禮,房子也愿和男方出一樣的錢,但有兩個條件”

01
今天,聽了一個事情,覺得很有感觸。
我在這里簡單說一下:
我一個老同學的親妹妹,暫且稱為麗麗吧,最近正在和男友談論婚事,因為男女雙方都是普通家庭,又戀愛了兩年的時間,也算是知根知底,麗麗便對父母表示,不希望提太多的“要求”,盡量“好說話”一些。
按照我同學所在家鄉的風俗,男方不但要準備好房、車,而且還要給8到12萬的彩禮,由于麗麗和男友都在一個新一線城市工作,他們兩人也已商量好在當地買房,因此,對男方來說,就面臨了一個問題:只能承擔起買房的首付(大概43萬),彩禮給不了,車子也買不起,就連婚禮,可能也要簡單點辦。
麗麗父母的意見是,車子暫時不買也可以,但房子少不了,畢竟以后若有了孩子也需要有一個住的地方,至于彩禮,可以少給一點,拿個六到八萬,但不能不給。
麗麗的男友聽說后,在家和父母商量了一番,之后便表示,若是真少不了彩禮,那房子就買偏僻一點、小一點,省下來的錢作為彩禮,總而言之,男方舉全家之力,就只能拿出那些錢。
想到自己和男友都有一份還不錯的工作,兩個人又都上進、努力,麗麗于是非常耐心地做了父母的思想工作,在說服了父母以后,她又約出了男友及其父母,最終當著雙方父母的面說出了自己的一個決定。

“我結婚,不要彩禮,房子的首付也愿和男方出一樣的錢,但我有兩個條件:
一,關于生育問題,婚后五年內我會生孩子,至于確切是哪一年,要看我的經濟條件,不接受男方及家人催生,以后不管生的男孩女孩,我也只會生一個,畢竟女人的職業生涯很寶貴,容不得長時間缺席。至于幫帶孩子,未來婆婆若心甘情愿地幫忙,我會盡力和她打好關系,若是不愿幫忙,我不埋怨,只希望公婆不要干涉、插手我的任何決定;
二,男方要確保不會有暴力、賭博、沾花惹草這些關乎底線的問題,若是在婚姻中出現以上無法容忍的原則性問題,那么二話不說就得離婚,且要凈身出戶。
我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覺得結婚是兩個人踏實過日子的,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去面對一些困難的,至于雙方父母,我們可以尊重、孝順,但不能過多插手我們的事情。
如果徐力你同意這些,那么我們就要在婚前先簽一個協議,讓雙方父母做個見證,白紙黑字要寫得清清楚楚,并按下手印,以后也好約束我們自己。”
麗麗這一番話說完,男友倒是非常爽快地點了頭,而他的父母,雖然沉默了一段時間,但終究也笑著答應。
如此,這場婚事兩方家庭算是達成了一致:雙方各拿出20萬付房子的首付,除此之外,男方再拿出10萬塊用于準備五金、婚紗、婚禮等,至于剩下的十多萬,就留給男方父母養老、以備不時之需。

02
我對這件事情的感慨之處主要有兩點:
一是,女方家庭的明事理。
我同學說,他父母之所以同意他妹妹提這個要求,并不是他們家多有錢,而是他母親覺得,自己家也有一個兒子,明白為了讓兒子能結婚、成家,父母需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都是普通人家,一輩子攢點錢不容易,我就是希望對方看到我們的讓步,能對你妹妹好一點,以后他若能踏踏實實、好好努力,也不辜負我們所做出的妥協。給男方家庭留有余地,也算是給你妹妹積點好的福氣。”
這是我同學母親當時給他說的話。
實話講,生活中,兒女齊全的家庭,父母沒有留下女兒結婚的彩禮給兒子用,并且愿意給女兒不少的嫁妝,這真的非常不錯了,像我同學母親這種,同意女兒不收彩禮,又同意和男方出一樣的錢首付房子,這已經不單單是愛女兒的體現了,更多的是真正為女兒的未來去考慮:小兩口共同組建小家庭,共同決定家務事,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才會過得越來越有盼頭兒。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男人的嘴、騙人的鬼”,婚前男人承諾的再好,婚后也會忘得一干二凈,對他再好,可能也是白搭。
我不否認現實中有不懂得感恩的男人,也有那些唯利是圖而處處算計女方的男人,但我依然相信,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自私自利、忘恩負義。
女人挑選未來夫君要看什么?
我個人還是覺得,是對方的人品,以及對方父母的人品。
父母人品端正、實誠的家庭,子女都不會差到哪里去,相反,父母心眼兒多、刻薄刁鉆,子女也不會有多少善意。
女人在找另一個半的時候,一定要擦亮雙眼,不是要處處盯著對方能拿出多少錢,而是要多考察一下對方的人品,只有人品信得過,他才不會有“忘恩負義”那一天。
為什么這樣說?
因為男人不是有錢就變壞,也不是受到一點誘惑就變壞,一個男人若能變壞,只能說明他骨子里就壞,真正人品端正的男人,他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懶一點、臟一點,但骨子里的善良、敦厚絕不會改變。
就像我同學的母親,她仁慈、明理,就已經是很好的名片了,她的兒女定不會差到哪去。(當然,事實也確是如此,我這個老同學,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中,他的口碑一直不錯,本人也很有能力。)

至于第二點,把婚后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在婚前談清楚、說明白。
婚姻中最容易引起夫妻爭執的事情是什么?
實話講,無外乎兩點:錢和孩子。
錢方面,不難理解,夫妻兩個人不一心、互相提防,或者是一方“吸血”另一方,那么很容易就發生矛盾,至于孩子,有無人幫帶孩子、會不會有人催生,這些往往是最少不了要面對的問題,而很多時候,一個家庭里,只有夫妻雙方在這些問題上能有統一的意見,家庭才會和諧。
我個人是贊同老同學的妹妹把這些放在婚前講好的,甚至我覺得女孩子很有必要說清楚這些,因為女性步入婚姻以后,最大的難題其實就是生孩子、養孩子。
有些女性喜歡孩子、愿意多生,甚至愿意在家做全職媽媽,也有一些女性只想要一個孩子,更不愿意放棄職場回歸家庭,其實婚前大大方方地講清楚這些,沒什么不妥,因為,你不只是別人的妻子、兒媳,你更多的還是你自己,一個有自己喜怒哀樂和認知的女人。
當然,如果婚后女人若是改變了想法,那完全可以和伴侶好好溝通,而如果你的伴侶在婚前答應得很好,婚后卻忘得一干二凈、甚至是食言,那么,兩個人也應該是有商有量、好好協商,而不能一方以強硬的態度威脅另一方作出妥協。
婚姻的本質其實就是“價值交換”,付出了多少,就要對應有所“回報”,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當我們真正做好了和另一半過日子的時候,那么就要做好和她/他攜手并進的準備,要舍得貢獻,也要適當索取,不能毫無保留地付出,也不能一味地只知享受。
因為,愛,從來都是要雙向奔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