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談了兩年戀愛,他沒碰我,也沒想過和我結婚,我該怪他嗎?
我今年28歲,上個月,我徹底結束了長達兩年的戀情,兩年里,我們沒有發生關系,不是因為我長得丑,我身高167,體重50公斤,讀大學時,我雖不說和校花一個級別,但也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漂亮女生,追求我的男生亦是有很多,只是我一直很自卑,在大學里總是羨慕室友談戀愛。
我家是農村,我老大,家里還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我一個女孩能讀大學,是因為我比弟妹早出生七年,父母對我的偏愛更多些,大概也因為我的聽話和懂事。

大學畢業前,我已經打算一邊考研一邊掙錢,不僅要承擔自己的生活和學業,還要給家里讀書的弟弟妹妹打錢回去。所以,我一直不敢談戀愛,即使是一些知道我窮,告訴我跟他們談朋友能減輕我壓力的男生,我也不想出賣把自己當吸血蟲。
和項恒是在考研的考場認識的,他高大英俊,比我大一歲。那天,他正好對考場很熟,幫我了,我們留了聯系方式,后來慢慢熟悉,和他交往的原因是,我覺得能在他身上學習到很多東西,他對我也很好,我并未告訴他我家里的負擔重,只是告訴他我要掙錢養家。
項恒接受我半工半讀要養家的情況,認識幾個月后,他讓我搬到他租的房子里去,說這樣能減少我的開支,我欣然同意。其實,我知道男女朋友同居會發生什么,我大學室友說過很多類似的事,所以我并不是小白。可我們在一起同居,除了摟摟抱抱,牽手親吻就再沒別的了。
他租的是兩室一廳70平,我6和他各睡一個間房,因為我不出房租,所以,主動承擔了家務,洗衣做飯做清潔,基本都是我來做,這都沒什么,反正我從小都做慣了。
其實我心里一直知道,項恒不碰我,并不是他不想,只是他很理智,不肯輕易許諾他做不到的事。他經常跟我說,要我不用都把錢打回家,我可以自己存一點錢,將來結婚養孩子,或者讓父母在這所城市買個房子,交個首付,將來還是要為自己打算。

我何嘗不想這樣,可家里的三弟妹成績都很好,都是要上大學的,我工資也不高,根本不可能在這幾年存得下錢,項恒的要求,我根本辦不到。
我們在一起唯一的分歧就是這一點,我以為時間能夠改變這一切。沒想到,有一天,他跟我說,晚上要在外面吃飯,我很高興,稍微打扮了一下,和他去吃了西餐,我們面對面坐著,看他表情很嚴肅,問他是不是有事,他告訴我吃完飯再說。
吃完后,我們在秋風瑟瑟的城市霓虹燈下漫步,他猶豫再三,才跟我說:他最近遇到一個女孩,雖然沒我身材好,沒我長得好看,但他決定和那個女孩交往了。那個女孩可能各方面沒我優秀,既沒我會照顧人,也沒我勤快,更沒我體貼,沒我脾氣好,可他就是想和那個女孩在一起。他說他年紀也不小了,父母也在催找女朋友,是把那個女孩當結婚對象相處。
我問他:“既然那女孩處處沒我好,你為什么可以把她當結婚對象處?我們之間的區別在哪里?”
他說:“我看到她就想跟她黏在一起,就想和她結婚,就覺得她是我命中注定的老婆,即使她比不上你,我也喜歡她,可能我們沒緣分。”
從那天起,我們分手了,第二天我搬出了他租的房子。

后來聽他的朋友說,項恒和那女孩交往一個月就帶回家見父母了,不到三個月就訂婚拍結婚照了,婚禮定在過年前夕。
還跟我說,項恒父母很喜歡新媳婦,為了結婚,在城里買了房,首付了百分之五十的房款,就是希望兩個人結婚后,還貸款壓力小點,其中,這些對女方來說不算什么,聽說,女方是獨生子女,名下就有四套房用來收房租來補貼家用。朋友還羨慕地說,項恒真的是人生贏家。
聽到這些消息,我沒哭,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乃人之長情。我沒怪項恒,我們交往兩年,他從始到終都沒想過和我結婚,我想,這也就是他沒有碰我的原因。
我還要感謝他的收留,感謝他沒有碰我,至少,比那些始亂終棄的男人強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