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阿姨直言:我月薪上萬,想娶我無需彩禮但要滿足四個條件
當今社會對于婚姻的要求很高,不僅需要足夠的物質支撐,還需要門當戶對,這種現象不單單只限于年輕人,中老年人的黃昏戀要求的也是五花八門。擇偶標準不僅僅是看表面那些物質金錢等等的條件,于是慢慢浮現出新的一套擇偶標準。

我們一個小區住著的趙阿姨今年已經57歲了,第一段婚姻由于性格不合,趙阿姨與第一任丈夫和平離婚了。趙阿姨自己已經單身多年了,自己年輕時比較重事業,屬于女強人的類型,自然對家里的事就忽略很多,生活上也是什么都要自己說了算,這種強勢的性格讓自己的孩子都沒有跟自己一起生活。
年輕時趙阿姨專注事業,離婚對她的影響倒也并沒有什么,可是現在歲數越來越大,退休后感覺特別孤單。看人家一家人熱熱鬧鬧的,心里羨慕得很,后悔年輕時沒有兼顧好家庭一心專注事業。趙阿姨三年前就開始找老伴兒了,一直都沒有合適的,我們都勸她要求低一些,但她不聽勸始終要堅持四個條件不能妥協:

1.對方一定要身體健康,自己可不是為了伺候人結婚。
趙阿姨身體特別好,很喜歡到處走走看看去旅游,所以她就想找一位身體健康,也同樣愛旅游的老伴兒,這樣兩人有時間可以一起去旅游,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出去旅游開心得多,還可以互相照顧。而且對方身體健康的話,平時在家做做家務也能減輕趙阿姨的負擔。但如果對方是個病秧子,不僅不能陪伴自己游山玩水,反而還要照顧病號,那豈不是自討苦吃。

2.對方要有文化,最好是單位領導層退休。
趙阿姨退休前是單位副局長,所以為人比較強勢果斷。希望對方能夠和自己差不多,這樣比較有共同語言。其實和年輕人結婚要求的門當戶對差不多,兩個人在同一個水平線上,也不至于分歧太大,再婚后因為溝通問題經常吵架。

3.不能跟對方的孩子同一屋檐下生活,要有自己的房子
趙阿姨自己是有房子的,因為按照習俗,婚后是要搬到男方家里的,所以她希望對方能夠有自己的住所。自己的房子趙阿姨打算租出去,可是這個租金只能屬于自己個人財產,并且要求對方兩個人的婚事,一定要和兒女們達成一致意見,需要得到家人們的認同。

4.再婚后生活費雙方各出一半,而且要公正婚前財產。
趙阿姨個性很好強,對財產也有很強的控制欲。趙阿姨對于財產安排是這樣想的,平時生活中的花銷兩人共同承擔,生活外的花銷,比如說親朋聚會等人情往來要用各自婚前的積蓄,不能動用婚后的財產。婚后共同財產也要趙阿姨掌管,趙阿姨自認擅長理財,而且女人管著財務大權也是理所應當。

結語:這就是趙阿姨務必堅持的四個條件,其實這些條件有的也不無道理,比如做婚前財產公證,取得家人的理解和祝福,這些都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不過非要求對方也是領導層退休就未免有些苛刻了,雖說門當戶對自然是好,但也不能有這種門第之分。要求自己掌管經濟大權也是有點霸道了,她的要求確實讓人覺得太強勢了。
其實不難看出趙阿姨為什么一直沒有找到適合的伴侶,就這四個條件一出來,估計全世界也沒幾個人能全都做到這四點,如果趙阿姨還不肯放低條件,那估計真的很難找到適合自己的伴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