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前男友終審獲刑1年 震驚網友!
10月15日,據韓國媒體報道,已故女星具荷拉的前男友崔鐘范在今天的終審判決中,法官認定其毆打、脅迫具荷拉的罪名成立,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但對崔鐘范偷拍與具荷拉的性愛視頻一事則做出了與一審和二審相同的無罪判定。
韓國大法院對因涉嫌毆打、脅迫歌手具荷拉而被移交審判的崔鐘范(29歲)判處有期徒刑1年,對非法拍攝具某身體的嫌疑維持無罪的判決備受關注。

10月15日,大法院1部(主審大法官樸正華)表示,在以涉嫌違反《性暴力處罰法》中利用攝像機拍攝、傷害、脅迫等罪名被起訴的崔鐘范的上訴案中,維持了判處1年有期徒刑的原審判決。裁判部雖然承認了損壞財物、傷害、脅迫、強迫等大部分嫌疑,但是與一審和二審一樣,對于非法拍攝的嫌疑也宣判無罪。
被判無罪的根據是,具某刪除了崔鐘范手機中的性關系視頻,而保留了拍攝的身體照片。據調查,熱戀當時兩人設定了相同的手機密碼,必要時可以刪除拍攝內容。考慮到具某也拍攝了崔鐘范的身體情況,做出如上判決。這和一審和二審裁判部判定非法攝影嫌疑無罪的理由是一樣的。

在此之前,2019年8月一審裁判部認定脅迫、強制、傷害、財物損壞等罪名成立,但將非法拍攝的嫌疑視為無罪,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3年執行。約3個月后的11月24日,具某留下對自己感到悲觀的內容的便條,以極端的選擇離開了人世。
而在今年7月進行的二審則是推翻一審判決,判處了崔鐘范一年有期徒刑并當庭拘留,對于非法拍攝的嫌疑判決無罪。今年7月的上訴審判部表示:“性關系是私生活中最隱秘的領域,如果威脅將此視頻傳播出去,將會給受害者帶來無法挽回的精神傷害,嚴重損害受害者的名譽”。
在上訴審過程中,崔鐘范方面表示:“我方也知道受害者拍下照片的事實,但沒有刪除,而且還知道刪除其他照片和視頻后,重新恢復的事實。”但具某生前曾表示,作為證人出席審判時,不僅是視頻,還想刪除照片。
代理具某遺屬的法務法人盧鐘彥律師在上訴判決出來后立即表示:“在一審判決中,受害者在拍攝當時并不同意。受害者陳述說,從戀人關系的特性上看,如果知道拍攝事實后立即生氣,可能會使關系惡化,因此想在安靜地刪除后結束。”接著他批評道:“一審無視這樣的考慮,斷定有默認的同意,上訴審也沒有說任何理由,維持了這樣的判決,不得不問上訴審判決是否考慮了受害者的立場”。
對于量刑,盧律師呼吁說:“崔某利用iphone的特性,刪除的視頻30天不會完全刪除這一點,將其從‘垃圾桶’中恢復后,將其舉報給媒體等進行了致命威脅。因此,作為藝人的受害者遭受了巨大的沖擊和精神上的痛苦。考慮到這一點,上訴審認定被告人的罪行極其惡劣,但只宣判了1年有期徒刑。裁判部為什么宣判如此寬大的刑罰,讓人無法理解。”
(文/安格)
原標題:具荷拉前男友終審獲刑1年 網友震驚:一年?沒看錯吧!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