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老太癱瘓,女兒不管,她找前兒媳:你照顧我,給你幾十萬
周桂芳今年87歲,丈夫去世的早,她辛辛苦苦撫養大5個子女,其中包括4個女兒和1個兒子。
4個女兒都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家庭家庭后,兒子劉軍也結婚了,兒媳叫作王紅,兩人原本感情很好。
婚后沒幾年,王紅還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兒子,只是,由于早產的原因,兩個孩子跟正常人不一樣,智力有些問題。
也是因為這些,夫妻二人的感情出現裂痕,直到10年前,王紅再也無法忍受,提出離婚,帶走了2個孩子。

之后,沒過兩年,王紅又嫁人了,而劉軍卻沒有再開始新的婚姻,一直照顧著母親周桂芳,母子二人也算是相依為命。
2年前的一天下午,劉軍像平常一樣外出工作時,突然不幸遭遇了一場車禍,沒有搶救過來,當場去世了。
周桂芳得知后,由于傷心過度,當即倒地不起,送到醫院后被確認中風,從此癱瘓在床,生活和行動都不能自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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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家里亂成了一鍋粥,還是王紅聞訊趕來,帶著2個兒子忙前忙后,既照顧周桂芳,還置辦了劉軍的后事。

等一切都弄好后,王紅才又帶著2個兒子離開了,臨走前,把周桂芳交給了她的4個女兒來照顧。
4個女兒當時商議說:每人輪流把周桂芳接回家,照顧一個月。大女兒住的最近又是老大,第一個月就去了她家。
很快,老大就照顧到一個月的最后一天了,然后打電話讓老二來接,沒想到,老二卻怎么也不肯來。
老大又連忙撥通了其她2個妹妹的電話,結果,大家突然一致反悔,都不肯把周桂芳接回家照顧。
老大沒有辦法,只好繼續照顧母親,可是,僅僅過了三天,她就忍不住對周桂芳說:她們都不管你,我也管不了了。

因為老大的兒子兒媳,平常都忙于工作,她既要照顧小孫子,還要洗衣做飯打掃衛生,實在是沒有精力照顧周桂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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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大早,老大就把周桂芳送回了家,然后轉身決絕地離開了。
周桂芳看著自己和兒子劉軍以前住的老房子,回想到兒子,再想到自己目前的處境,躺在床上哭得泣不成聲。
王紅就嫁在隔壁村,聽說周桂芳的遭遇后,忍不住來看望。
周桂芳哭著拉著王紅的手承諾說:劉軍的賠償款都在我這,你要是肯照顧我,我就把錢都給你。

王紅本來就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再加上周桂芳之前對她不錯,她看著滿頭白發的前婆婆也很心疼。
于是有了惻隱之心,當天回家和現任丈夫李康提出了想去照顧周桂芳。
當時,李康的身體也不好,才做完口腔癌的手術不到一星期,但他也沒多想,就答應了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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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王紅就和李康一起,帶著2個雙胞胎兒子,搬到了周桂芳隔壁住,方便照顧周桂芳。
就這樣過去了一年多,王紅每天盡心盡力照顧周桂芳,洗衣,喂飯,擦洗身體,收拾大小便…從來沒有過抱怨,李康偶爾也會幫忙。

直到半年前,周桂芳不小心把腿給摔斷了,王紅立即通知了4個女兒,可是,4個女兒卻都不肯過來看望一眼。
這讓王紅心里很不舒服,周桂芳也很寒心,一氣之下,委托王紅幫忙起訴了4個女兒,判決4個女兒每人每月支付給周桂芳800元的贍養費。
并且,這個錢都交給王紅來保管,可是,至今為止,4個女兒沒給過一分錢,沒來看望過,也沒有打過一個電話。
周桂芳無奈地讓王紅找到電視臺求助,4個女兒為何如此絕情呢?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大家找到了她們。

老二劉小英不滿地告訴大家:劉軍的賠償款總共有115萬,都給了王紅,理應王紅一個人照顧,還讓她們出800元贍養費,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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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讓她們做女兒的來照顧,她們也可以答應,前提是讓王紅把115萬賠償款分給她們。
王紅沒有否認,而是爽快地告訴大家:周桂芳的確是把賠償款都給了她保管,但是,并不是115萬,而是71萬。
在王紅看來:不能因為賠償款給她了,就由她一個人照顧,畢竟是周桂芳生養了4個女兒,女兒們有照顧母親的義務。

說著,王紅把大家帶到了老房子,周桂芳正躺在床上,雖然說不了話,但她一直點頭示意:是她讓王紅幫忙起訴女兒們的。
為了協商,調解員叫來了老大,老大坦然地承認:作為女兒,她們的確是有贍養母親的責任,是她們四姐妹的錯。
隨后,大家一起找到老二劉小英勸說,劉小英和丈夫卻堅決反對,執意認為:她們并沒有錯,誰拿錢,誰就照顧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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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忍不住指責老二說:那是我們的母親,是她辛辛苦苦把我們撫養長大的,你憑什么不管呢?

姐妹兩人各執一詞,吵得不可開交,老二態度堅定:不拿錢出來,她就不管。把老大氣得跪在地上大哭。
調解員出面反復勸說,老二才拿著一包零食,慢慢地走進周桂芳的房間,伸出手想握住周桂芳的手。
周桂芳想到這2年的時間,女兒們對她不聞不問,心里很不舒服,極力掙脫了老二的手。
這讓老二很尷尬,再次提出了115萬賠償款的事,王紅為了證實并沒有這么多錢,找來了村委會的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一邊指責女兒們不盡孝,一邊明確告訴大家:劉軍的賠償款并沒有115萬。

因為,當時車禍后,只拿到了10萬元的安葬費,后來,經過一年多的官司,又賠償了61萬,這樣就是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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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桂芳把71萬都給王紅保管時,兩人還曾簽下了一份分配協議,內容如下:
其中10萬用于劉軍的安葬費,然后2個雙胞胎兒子每人20萬,用于以后生活,或者結婚成家。

剩下的19萬,用于給周桂芳養老,并且還要把她的房子修繕一下,因為房子建的很早,現在太老舊了。
可是,劉小英卻不信,一口咬定賠償款不止71萬,說著還拿出了一份判定書,上面寫著115萬。

王紅無奈拿著另一份判決書解釋說:劉小英的那份判決書是第一次打官司的,不能作數,她手上這份才是最新日期,也是最終判決書。
可是,不管大家怎么勸說,劉小英都不信,堅持認定賠償款就是115萬,想要她照顧母親,就必須給她分得4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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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劉小英這樣對待自己的母親,王紅忍不住開始指責劉小英。
沒想到,劉小英卻冷冷地反駁說:我母親就是你照顧的時候,才把腿摔斷了,你拿了錢,都沒照顧好,就應該讓你一個人照顧。

村委會的工作人員都聽不下去了,訓斥劉小英說:那是你的母親,不是她的,照顧她是你的義務。
劉小英這才點頭說:我的母親生養了我,我肯定愿意照顧的。
村委會的工作人員順勢就說:那你是老二,剛好輪到你照顧,既然你愿意,就接回去照顧一個月吧。
沒想到,劉小英又支支吾吾地拒絕說:
我住的遠,母親的身體不好,不適合移動。再加上,我自己的身體也不好,等我身體好了,再來接母親,現在先從三妹四妹那里輪流照顧吧。

看著劉小英這副推脫的嘴臉,老大氣得要沖過去打她,被大家阻攔后,劉小英借口身體不適,轉身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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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之前,都沒去跟周桂芳打個招呼,老大越想越氣,把她拿給母親的一袋零食,直接扔到門外了。
第二天,劉小英單獨告訴調解員:她和三妹四妹商量過了,可以每人每月給400贍養費,這個錢,她們愿意交給王紅。
也就是說,她們只出錢,不管周桂芳,以后讓王紅繼續一個人照顧周桂芳,直到百年后。

王紅斷然拒絕了:女兒本就有贍養義務,不能全部推給她,如果周桂芳的4個女兒不肯履行義務,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來解決。
結語:
作為離婚十年,并且已有家庭的前兒媳,王紅真的是做得很不錯了,不僅幫忙處理后事,還盡心盡力照顧了周桂芳一年多。
雖然,有人認為她拿了錢,但是細看就會發現,40萬是給2個兒子的,劉軍的賠償款,兒子本就可以繼承。

就算沒有賠償款,就算周桂芳身無分文,4個女兒也理所應當贍養她,而不是為了錢,推脫責任。
相比較沒有什么關系的王紅,既照顧兩個智力有問題的兒子,還要照顧前婆婆,4個女兒真的太不合格了,你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