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兩年老婆離家出走,十幾年杳無音訊,今天我到了法院的傳票
我今年42歲,是個農村人,而且還是個單身多年的寡佬,說是寡佬但實際上我是有老婆的,只是我老婆早在十幾年前就離開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嫌棄我窮吧。
在我們結婚后的第二年,她給我生了個兒子不久后就走了,走的時候一句話都沒留下,現在我們的兒子都快成年了,但在他的記憶里都沒有媽媽的樣子。
剛開始的那幾年,我曾抱著幻想等等看,也許她不久就會回來,畢竟她還有個兒子在家,兒子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多少應該會有些不舍,但是我錯了,這一等就是十幾年。

今天我終于等到了,但等來的卻是法院送來的傳票,沒錯,就是我老婆起訴要求和我離婚的傳票。我知道她回來了,可是沒想到她竟然狠心到連回家看一眼兒子都不愿意。根據法院送來的材料,我聯系上了她,并約了她見面。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竟以為認錯人了,這哪是我那出走十多年的老婆,看著明顯是城里富貴人家的貴婦,我想她離開我真的是嫌棄我窮,在后來的談話中也印證了我的猜想。
她說當年嫁給我是迫于年齡大了父母催婚的壓力,雖然讀書少,但是一直都有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的夢想,本來以為嫁人了這種想法就不會再有了,安安分分地做個農村婦女相夫教子,但是她發現現實遠不是她想的那樣,那種想要走出去的想法越發濃烈,直到把兒子生下來,才下定了決心離開。

現在回來她沒有一絲懊悔,因為初到大城市,通過自己的努力,她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雖說不算富裕,但至少能夠做一個經濟獨立的女子,唯一有些遺憾的是,她覺得虧欠了兒子。
當我問她那為何從來都不回來看望兒子時,她的回答卻讓我十分費解,她說人都有七情六欲,有所牽掛,如果她讓兒子牽絆住,就沒有辦法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
這次回來起訴跟我離婚,是因為她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而且那個人也是城里人,她想要重新組織家庭就必須先與我離婚。同時她還給了我一筆不菲的賠償,說是補償我們父子二人的。

通過和她的這次見面,我內心很糾結,我似乎能夠理解她。但是我心里又還是放不下這口怨氣,倒不是我對她還有感情,而是我這十幾年的光陰。
難道是金錢和理解就能買回來的么,各位看官,你們覺得我到底該不該原諒她,該不該同意和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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