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稱劉暖曦直播是為了修復心理 劉暖曦事件回顧
10月11日到12日,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直播帶貨的話題多次登上熱搜。有媒體發現,劉暖曦直播帶貨一事最早發生于今年6月,到9月初被舉報封號時,總共直播過4次,此后再無公開露面。

網友評論
劉暖曦的朋友米花(化名)稱是在她的幫助下劉暖曦才開的直播,“當時是為了鍛煉她的社交能力,她那個時候整個狀態太差了。目的不是賺錢,我希望她去做這樣的人際溝通,總共播了4場,2場是喝茶聊天,2場是推介水蜜桃和大閘蟹,我都在場。”米花告訴記者,6月1日,劉暖曦就借錢還完了所有法院判決的賠償款,被從失信人員名單中移除。她認為當下法律并沒有禁止劉暖曦開視頻號、開直播。
米花提供的通話和微信截圖顯示,熱搜后,新的一輪辱罵私信和騷擾電話占據了她和劉暖曦的手機,不少人跑到米花的微信號里罵她是“殺人犯”“全家人去死”。“我從來沒有打算讓她去做直播帶貨,大家都很清楚,她是被貼上標簽的,跟哪個商家合作都是坑人家。我的目的不是要她去賺錢,我只是想讓她去完成一個心理的修復。”米花回應直播一事時,強調這只是幫助劉暖曦走出來的過渡,她已經幫劉暖曦找到了線下工作,“不管直播賬號封沒封,劉暖曦也沒時間再去做。

網友評論
有媒體評論:流量里也有是非,也分善惡。劉暖曦在“江歌案”中的所作所為,早已使其站在了道德的對立面。我們不提倡任何所謂的網絡審判,更反對網絡暴力的撻伐,只要合法合規,每個人的謀生方式都值得尊重。但是,利用自己“不光彩”的知名度,吸引粉絲,賣貨賺錢,無疑是對一種“惡”的鼓勵和放大。正如有網友所說的,法律確實沒有禁止劉暖曦直播,但是我們講的是道德層面。是的,法律之外還有公序良俗,還有樸素正義。劉暖曦直播被禁,也是對類似“負面人設”“負面流量”的一次警示。
延伸閱讀:劉暖曦直播4次后被投訴永久禁播 劉暖曦是誰?
近日,有網友發現劉暖曦曾在視頻號上直播帶貨,并開通商品櫥窗,帶貨一些書籍。據悉,劉暖曦7至9月共直播四次,目前其賬號已被大主播粉絲投訴后永久禁播。


所以,劉暖曦到底是誰?
劉暖曦(曾用名:劉鑫),女,中國山東青島人,是江歌在日本留學時的“閨蜜”,11·3留日女生遇害案的當事人。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媽媽江秋蓮發文宣布將對劉鑫提起訴訟。
2019年,劉鑫改名為劉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員發布公告,即日起關閉劉鑫微博賬號,該賬號存在通過私信、點贊等形式消費并攻擊被害人家屬的行為。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 4月15日9時,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被告劉鑫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12月31日,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據江歌媽媽江秋蓮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島市城陽區開庭的江秋蓮訴劉鑫生權糾紛一案,因審判長(院長)突發疾病,開庭審判暫時取消。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2月16日,江秋蓮訴劉鑫案二審擇期宣判。
11月2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改名劉暖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經過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2年12月30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0年夏天,劉鑫在青島考上泰山學院日語專業。
2014年,劉鑫先來到日本留學。之后的2015年4月,江歌來到日本留學。
2015年4月,江歌考入法政大學。同時,劉鑫考入大東文化大學。
2015年11月,劉鑫因故搬到江歌的宿舍,閑聊中得知,劉鑫曾在江歌就讀的初中借讀過半年,兩家僅相隔10公里,因此親近起來。
2016年9月,劉鑫在假期時搬到了江歌租住的公寓,自此兩人開始同住。
2016年11月3日,就讀于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劉鑫成為本案中的關鍵人物。
延伸閱讀:江歌媽媽直播帶貨 江歌媽媽已成立傳媒公司
10月7日,江歌媽媽發布視頻稱將直播賣貨,她表示需要一份工作充實自己,以及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支撐維權之路和養老問題,“直播帶貨的目的同樣是為了賺錢,但會把選品和服務放在第一位,把賺錢放在第二位。”江歌媽媽還表示,“無論您是支持還是不支持,只要不是惡語相向,都感激您的陪伴。”



10月7日,江歌媽媽江秋蓮發布視頻稱將直播帶貨,她表示需要一份工作充實自己,以及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支撐維權之路和養老問題,“直播帶貨的目的同樣是為了賺錢,但會把選品和服務放在第一位,把賺錢放在第二位。”


天眼查App顯示,今年5月,由江秋蓮全資持股的青島胡楊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均為江秋蓮,注冊資本1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食品互聯網銷售、互聯網銷售、日用百貨銷售、酒類經營等。據媒體此前報道顯示,江秋蓮曾用“胡楊女人”作為微信名,她還曾把女兒江歌比喻為“胡楊樹的根”。

此外,江秋蓮還經營即墨區左岸之家商店,該商店成立于2020年1月,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包括銷售食品、日用百貨。江秋蓮曾發微博稱,“左岸,愛女江歌的網名。左岸之家,我的網店。”

江秋蓮,女,是11·3留日女生遇害案中受害者江歌的母親。
2021年4月15日,江秋蓮訴劉鑫(后更名劉暖曦) 生命權糾紛案開庭 。4月15日9時,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被告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2月16日,江秋蓮訴劉鑫案將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本次庭審,劉鑫將出庭 ,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11月2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
2022年12月30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0元,由上訴人劉鑫負擔。判決依法向雙方當事人送達。
2023年6月12日,“江歌專項助學基金”成立暨捐贈儀式在青島市即墨區慈善總會舉行。江歌媽媽(江秋蓮)向即墨區曙光公益志愿者協會捐贈69.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