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兩年未領證,兒子卻不是親生的,丈夫家暴:每月都有人給你錢
張斌和李梅同居了兩年,雖然他們沒有領證,但是一直以夫妻自居,然而,李梅卻告訴我們,張斌一家人把她的孩子給帶走了,還不讓她去看孩子,每到張斌家門口,李梅都可以聽到孩子的哭鬧聲,但卻沒有人愿意給她開門。
疑惑之下,我們一行人來到了張斌的家,在他家里,我們見到了他的妹妹張麗,張麗一見李梅來就開口諷刺:“呵,你居然還有臉來,你一個做小姐的,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李梅:“我不想和你吵架,我只是來看我孩子,把孩子還給我!”
兩人講講著就在門口吵了起來,在我們的一再安撫之下,他們才同意先去找張斌了解一下情況,而張麗也同意帶我們去。

見到張斌以后,李梅的情緒就十分的激動,上前就抓住了張斌,接著就問孩子被他帶到哪里去了,還說如果不把孩子叫出來的話,她就要告到法院去。
然而張斌的反應卻出乎我們的意料,他說:“你去告啊,到時候判多少你就得賠多少!”
真的我們一惑為何夫妻倆為何這樣說的時候,李梅告訴我們,孩子并不是張斌的,張斌說:“她懷孕的時候,我們在談著戀愛,我也沒有多想,覺得孩子肯定是我的,既然她懷孕了,那我肯定也要承擔!”
原來,張斌和李梅是朋友介紹認識的,他們先是在網上試著談了幾個月,覺得對方符合自己的心意,所以他們就相約見了一面,兩人在一起大概帶了十多天的時間,之后李梅就回去了,后來張斌就接到了李梅的電話,說她懷孕了,因此張斌沒做它想,但卻沒想到自己受到了欺騙。

但李梅卻說,她和張斌在一起的時候,恰好和前男友分手,她是因為張斌窮追猛打,才決定和他在一起的,但是當時她也提出了要求,孩子的戶口和姓都是隨自己的。
但問到兩人在一起已經兩年了,為何還沒領結婚證的時候,李梅告訴我們,那是因為張斌還有所顧慮,認為孩子不是他的,怕最后過不下去,然而張斌卻持有不同意見,他認為李梅根本沒打算和自己領結婚證,每次提到領證的事情,李梅都用其它的話題敷衍過去。
兩人各執一詞,說著說著就吵了起來,張斌沒有忍住,反手一掌扇在李梅的臉上,然后兩人就撕扯了起來。張斌氣憤李梅對他全是謊言,自己曾經還為了她寫過一份保證書,保證以后的所有錢和以后的房子都會留給李梅和孩子,并且到目前為止,房子已經買好了。
張斌告訴我們,寫完這份保證書之后兩人有了幾天平靜的生活,但之后,李梅說要去散散心,到朋友家住了一個多月,張斌知道以后也沒有多說,然而之后他就發現,李梅的賬戶,從去年開始,每一個月都會有一萬的錢入賬,而這一次打了7000多,這讓張斌不得不懷疑。

李梅說打錢的是一個女的,而且都是正常來路的錢,但是張斌去不相信,于是他就帶走了李梅的孩子,并且要求李梅彌補他的損失,要求賠償60萬。張斌說算上酒席撫養費,還有精神損失費,60萬元食堂最低的底價。
李梅卻表示,在孩子的撫養方面,所有事情都是她親手辦的,張斌連尿布都沒買過,更不要說奶粉,而且之前張斌就已經欠了她十多萬元,是張斌要去做生意的時候她給的。
然而張斌卻百般抵賴不肯承認,李梅表示由于時間過去久遠,所以自己也拿不出證據,因為她是分了好幾筆給的。
最終兩人的爭吵陷入了僵持,張斌也不同意,把孩子還給李梅,兩人之間失去了信任之后,留下的卻只有仇恨,最終,李梅還是決定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于大人來說,愛恨本就是分明的,他們能夠做到保持清晰的頭腦,然而,往往他們選擇的錯誤,卻要孩子來承擔。所以我們還是希望,雙方有人能夠松口,能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