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阿姨拒絕表白:他不是找老伴,而是找保姆,婚姻光有錢不夠
三毛曾經說過:愛情,如果不落實到穿衣、吃飯、數錢、睡覺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長地久的。我深以為然,就如《傲慢與偏見》里說:“不談錢的婚姻是愚蠢的”。圖網絡。
由此可見,一段婚姻,或者說一段感情,我們除了談真心和付出之外,經濟條件其實不能忽略。在婚嫁市場上,除了人品、學歷之外,好的經濟條件可以說是很大的加分項了。

之前看過一則新聞,說一個教授想要和家里的保姆共度余生,他本以為自己的表白會讓對方欣喜若狂,毫不遲疑地答應,畢竟他的條件真的很不錯。但沒想到保姆拒絕了,問及原因,因為錢。
保姆說自己現在一個月好幾千的工資,錢是自己付出勞動所得,真真實實到自己口袋,屬于自己的。但要是結婚了,就是給自己家里頭做事,一分錢都沒有。自己也有孩子,自己也想幫襯一點孩子,我自己的錢給孩子,別人沒什么資格說三道四,但咱倆要是結婚了,我再給孩子錢,很難保證你不會覺得我圖你的錢。既然我和你結婚,對我來說“百害而無一利”,那為啥我要結這個婚呢?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個保姆很勢利眼,心里眼里都是看到錢,但我卻覺得她沒做錯。因為我也遇上了差不多的事情,和她的決定是一樣的。東家也說我太計較得失,都有錢了,為何還要談愛,太貪心。但事實上,不是自己手頭的錢,想要用一點,太難了。一旦他嘴里的情分沒有了,說不定我連口飯都吃不上。
我今年55歲,目前的工作是保姆,因為工作細心,為人也實在,口碑不錯。通常好聚好散,在結束一家工作時,就能很快被推薦,找到新的東家。可能有人看不上我的工作,但我覺得自己勞動所得,職業不分貴賤,能力范圍之內,我現在的工作是最適合我的。我也是靠著這份工作,養大了一雙兒女,操辦了兩人的婚事,沒讓孩子被人瞧不起。

說起來,我真是個命不好的女人,小時候,父親去世,母親丟下我就離家出走了,我至今不知道母親在哪里。后來好不容易遇上一個真心對我的男人,結婚后本以為是美滿生活的開始。但好景不長,龍鳳胎孩子剛出生不久。我老公就和我公婆一起,在一起車禍中去世了,孤兒寡母,婆家的親戚各種心懷鬼胎,想要婆家留下來的這點錢。后來還是我承諾不再婚,才算是保住了在公婆名下的名字。
小孩子開銷大,家里頭這點積蓄壓根支撐不了幾年,我知道自己必須要找一份工作。帶著兩個牙牙學語的孩子找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幸好一路上遇上很多好心人,我從臨時的清潔工做起,日子倒也過了下去。后來孩子大了點,能去幼兒園了,我的工作時間和范圍也寬廣了不少。再后來,孩子再大一點,我考了一個證書,開始做上了全職保姆。
一開始,倒也不是做居家保姆,畢竟我還要帶孩子,一般都是白天忙完東家家里的活,晚上接孩子回來。后來孩子去念大學了,再后來結婚成家了,家里就我一個人,而且居家保姆薪水高。我也就不怎么回家了,基本上后面10年的工作,都是居家保姆。
本來前一份工作,我是覺得能一直做下去的,說不定能做到我到做不動了為止。但前段時間,我辭職了,雖然沒有開口讓我走,但我留著也尷尬。這人和人之間相處,有時候其實挺微妙的,本來雇主和職員之間的關系,大家談錢很正常,但一旦涉及了情感,就很不自在了。

我上一個東家,姓李,就喊他老李吧。老李家里條件很不錯,他是做生意的,要不是后來有一次被合伙人坑了,現在應該還在生意場上打拼呢。當時虧了不少錢,妻子又生了重病去世,老李有點心灰意冷。后來女兒勸他干脆就歇下來,結束生意,反正年齡也大了,就是提前開始養老好了。
老李思來想去,也同意了,但他一個大男人,以前妻子在世,都是妻子打理家務。現在他孑然一人,身體又不太好,沒多長時間,不僅人邋遢了不少,家里也是一塌糊涂。女兒看不下去,又沒時間幫忙,就想到給父親找個保姆,然后就找到了我。
一開始我有點排斥,覺得是不是不太恰當,但后來發現是我小人之心人。我們相處融洽,他對我客客氣氣,讓我做什么事情,也有商有量,薪水也不錯,總體來說,這份工作還是相當不錯的。要是能一直這么下去,也未嘗不好,但可惜,生活是真的處處有“驚喜”。
幾年之后,老李的女兒二胎生了個女兒,因為老公忽然出差,公婆相處不好,她一個人不愿意呆在婆家。所以就搬回來了娘家,跟著她過來的還有一個保姆,主要是幫著她帶孩子和洗三個人的衣服。對我影響其實不算大,也就是多燒兩個人的飯菜而已。老李倒是提過給我加工資,但因為之前大家相處不錯,逢年過節老李也給我獎金,大家還是有情分的,所以我拒絕了。

但后來這個保姆和老李女兒相處不好,主要是因為什么,我也不太清楚,反正說要走,讓老李女兒趕緊重新找個保姆。問題是合適的保姆真的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找到的,所以老李和自己女兒商量之后,居然和我說了一個想法,說:“我女兒一直勸我再婚,我自己也有這個想法,一直在找合適的。你在我家這幾年,勤勞能干,為人踏實,我覺得你蠻合適的,你覺得呢。”
他一臉自信,但我拒絕了,他很詫異,反復和我確認,說:“我的條件,你可是不好找了的,為啥拒絕。”說心里話,再婚我也不排斥,老李的條件對我來說,確實很不錯了,而且他為人也沒啥大毛病,是個很好的再婚對象。但我為啥拒絕了呢?原因其實很簡單,他其實不是在找再婚對象,他是在找保姆。
我雖然本來就是一個保姆,但我不愿意當一個免費的保姆。尤其是目前的情況,我要是點頭同意,很顯然,老李女兒的孩子,肯定就歸我了,自然了,原來的家務活也不可能少。我這又是何苦呢?我這個歲數了,雖然已經過了有情飲水飽的年齡,也知道再婚肯定要現實一點。但如果只奔著現實而去,全然不顧情感,那我也是不愿意的,這樣的婚姻基本也不會長久。
就如《傲慢與偏見》里的另一句話:“只談錢的婚姻是荒謬的”,兩個人在一起,還是要以感情為基礎的。老李對我的表白只是基于合適,基于他目前需要這樣一個人來幫他解決家里的這些問題。而不是對我有什么感情,這樣的情況下,他經濟條件再好,那也只是他的。不會對我有任何的好處。

說白了,即使有可能幫襯我,估計也會帶著施舍的心態。而我明明可以靠自己就能過上不錯的日子,為何要去接受這樣的生活呢?我也沒啥隱瞞,把這些拒絕的理由,和老李全盤說出,老李沉默了好一會,說:“你有點貪心”。后來他沒再多說什么,再后來,老李和女兒一起,找到了新的保姆,我就趁機提了辭職。
我明白老李說我貪心的意思,他是想說,再婚的婚姻,愛和錢,只能得一樣。但我卻認為,任何時候,不管是經歷多少段感情,婚姻中,愛和錢一定要同時擁有,缺一不可。有一句話我很認可,好的婚姻,一半是錢一半是愛。你們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