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律政劇是在侮辱觀眾還是在侮辱律師?
近年來,隨著大家的法治意識逐步提高,律政劇逐漸受到各制片方的重視,但這些律政劇多多少少都存在bug,里面的“專業人士”也經常性地出現很多“專業人士”不應該犯的錯誤。
看到這些情況,我們不禁要問,編劇不懂法律專業也就算了,制片方就不能請個比較專業的法律人士把把關,對里面的細節審查一下嗎?
作為律師,我覺得有點痛心的是,我的很多同行,很多公安、檢察官、法官都非常努力地在普法,但無論我們多么努力地普法,都比不上一部在法律常識方面有問題的律政劇給人們帶來的影響大,因為經常娛樂的人一定會比認真接受普法教育的人多,而接受輕松愉快的下飯劇的人一定會比看專業法律文章或者法律微博的人多。
這就導致,試圖從引導觀眾和讀者的方向去解決問題,注定是失敗的,因為大多數正經普法,對于觀眾和讀者而言只是白開水,好點的是半糖、少糖的檸檬茶,而電視劇,卻是奶茶。雖然白開水和檸檬茶總體而言會健康一點,但“口感”經常是沒這么好的。羅翔老師之所以會火,也是因為他的普法很好地兼顧了專業性和趣味性,就像研發出一種“好喝不胖”的奶茶。
譬如之前比較火的《精英律師》,里面就出現了很多法律方面的常識性錯誤。如女主戴曦說“只有律師才可以開庭”。
實際上,這個要分刑案還是民案。如果是刑事案件,律師和實習律師可以開庭,只是實習律師必須要有授權且與執業律師一同開庭,另外,符合條件的律師助理也可以作為輔庭人員;而民事方面,律師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也包括法律顧問)可以作為代理人參加訴訟。
以前我不太明白,一部劇雖然可能比較長,劇本的字數可能也比較多,但比起演員薪酬等方面的費用,請一名專業法律人士來審查劇本的費用應當是非常低的。為什么制片方會在這些事情上省錢呢?
后來我發現,他們之所以敢在這些事情上省錢,可能正是因為從流量和收益的角度來看,這些錢省了也就省了,沒有什么太大的“負面作用”。就像《精英律師》,雖然有很多bug,但愛看的人還是會看,完全不影響該劇的收視率,甚至,正因為有這樣那樣的法律bug,還給這部劇額外帶來了一些可討論的點和熱度。
正如現在,很多告訴大家財產分割問題很復雜、要分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種情況討論的律師往往缺乏關注,而那些動不動就在抖音上說“渣男出軌,教你三招讓他凈身出戶”的律師卻粉絲無數。大部分人總是試圖去規避“苦大仇深”的、復雜的事物,卻選擇看起來輕松愉悅的、簡單的東西,即便從長期來看,前者給人帶來的好處很可能更大。一旦真的遇到問題,按照“渣男出軌,教你三招讓他凈身出戶”的視頻操作來“維權”的人,極有可能會遭遇“滑鐵盧”,而找專業律師、讓律師對案件/事件進行具體分析的人卻會因此獲益。
部分人制作律政劇時膽敢“不專業”,甚至想要“不專業”,或許正是因為他們發現了“不專業”或許能賺到比“專業”更多的錢。所以他們的本意并不是侮辱觀眾,也不是侮辱律師,而是純粹的獲利。只是在這個過程中,觀眾的認知和律師的形象必然會受到一定影響,而這種做法所帶來的某些損害,或許是比較難被修復的。
聲明:虛構演繹,僅供娛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