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著名的財產爭奪戰之一
華懋集團創始人王廷歆在龔如心3歲時便見過她,并親眼見證了她與長子王德輝的婚禮。一路走來,他未曾料到在晚年會與兒媳在法庭上爭奪財產。
從1999年到2015年,圍繞華懋集團的兩次爭產訴訟皆因“自書遺囑”而起。
如果時間回到1987年,龔如心和王德輝當時設立離岸信托的計劃沒有流產,或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父親與妻子平分遺產的第一份遺囑
王廷歆于1911年10月15日出生在浙江溫州。其父王仲雅在溫州經營益華豐染料公司,是當時英國ICI的染料代理商。
1928年,17歲的王廷歆便開始在父親的公司工作。1930年父親去世后,他接掌了公司。兩年后,王廷歆與任玉珍結婚,長子王德輝于1934年出生,之后還育有兩兒兩女。
在1937年至1940年,王廷歆到上海做貨運生意,將貨物運到溫州銷售。在此期間,他結識了龔如心的父親,這位當時是ICI職員的生意伙伴。
龔如心于1936年出生,在她三歲時便與王廷歆見過面。
自1937年起,任玉珍帶著王德輝到上海居住。龔如心經常由母親帶著去王家玩,由此認識了大她兩歲的王德輝。
在抗日戰爭后期,王家滯留上海。1941年,王廷歆在上海創辦了榮華公司,同時成立另一家貿易公司China United Chemical Company(簡稱“CUC”),經營進口生意,其中文名字便是華懋公司。
這便是“華懋”這個中文名字的起源,它一直沿用至今。
日本戰敗后,王廷歆于1945年11月進軍香港,次年在香港開設了榮華分公司,主要經營進口工業原料和西藥,并于1947年成立CUC分公司。
同年,王德輝從上海前往香港升學。此后,一家人陸續遷居香港。
在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前,王廷歆在香港的生意蒸蒸日上,但隨著戰爭的到來,美國禁止貨品進口中國,CUC的生意遭受重創。

全家開始降低生活質量,辭退司機,搬遷到此前員工住的宿舍,但仍然雇有兩名傭人。
1952年,由于美國的禁運政策,王廷歆將CUC分公司與內地公司分割,重新注冊為香港華懋有限公司(簡稱“CUCCL”),注冊資本為60萬港元。
同年9月,王德輝因成績造假被開除學籍,開始在父親的多家公司工作。
1955年,快滿19歲的龔如心只身從上海來到香港王家,與王德輝的妹妹同住。不久后,在她19歲生日當天與王德輝結婚。婚后第五年,夫婦二人才搬離王家。
20世紀50年代末,硬塑膠在美國發明后成為家居用品材料,帶動了香港塑膠行業的蓬勃發展,其中,塑料供應商最為吃香。
但要成為美國供應商的代理人,需要足夠的資本和良好關系,這對經營美國化學品的王廷歆來說,可謂如魚得水。
王氏家族靠著塑膠生意積累了進軍地產的豐厚資本。1959至1960年期間,王廷歆公司的利潤達到70.62萬港元,1961年的利潤更是高達100萬港元。
1960年,王德輝從王家搬離自立門戶,并向父親建議進軍房地產市場。
王廷歆用CUCCL的資本成立了華懋置業有限公司(the Chinachem group;簡稱“CIL”),讓時年27歲的長子自己從事地產開發。
同年,王德輝在律師的協助下,立下了人生中第一份遺囑,將父親和妻子設為共同遺囑執行人和受托人,也是平分遺產的受益人。該遺囑被交由王廷歆保管。
拓展塑膠業務和進軍房地產市場這兩個戰略性決定,讓王氏家族的財富開始騰飛,同時王廷歆漸漸隱退幕后,由王德輝接棒。
彼時的龔如心并未介入丈夫的事業,而是在秘書訓練、舞蹈等多種課程中穿行,甚至并不知曉王德輝已立下遺囑。

就在王家生意蒸蒸日上之時,家庭間的裂縫開始顯現。
夫妻反目后的第二份遺囑
1960年9月7日,新成立的華懋置業有限公司(CIL)的創辦人及股份認購人為王廷歆、王德輝和葉理光(王廷歆的外甥、王德輝的表哥),資金來源于塑膠生意的利潤,包括葉理光的一份利潤。
1961年的股份分配顯示,葉理光獲配CIL 10%的股權,其余股權分配給王廷歆及其子女以及龔如心,王德輝是最大股東。
在1962年至1964年期間的公司增資時,葉理光未按比例出資,股權因此下降至8%。
1965年,出于稅務安排,在王德輝的游說下,王廷歆將其持有的CUCCL和CIL全部股權轉讓至一家巴拿馬公司,其子女亦全部轉讓(當時在美國上學的大女兒除外),而王廷歆、王德輝、龔如心作為公司董事局成員,名下仍各持一股。
如今,查詢香港公司注冊處綜合資訊系統顯示,華懋集團的董事局成員僅有陳鑒波一位,他是龔如心生前的財務總管之一。
目前,華懋集團旗下的公司由法庭委任的遺產管理人管理,公司財產將成為繼承龔如心遺產的慈善信托基金的一部分。
從1965年到現在,是什么原因導致王家人都退出了華懋集團?
起因便是從1967年左右王德輝和龔如心各自出軌開始。
大約在1967年期間,王德輝在臺灣至少有一個情人。根據一封情人寄給王德輝的書信,她接到一個疑似由王德輝妻子進行調查的電話,而這個電話是從王德輝公司的號碼打來的。
法院由此推斷,當時的龔如心已經察覺到王德輝的婚外情,并在追查。
大約在1968年初,王廷歆在機場看到龔如心與一位男士親昵,并將此事告訴了王德輝。王德輝隨后委托私家偵探調查此事。
私家偵探拍到的照片顯示,龔如心的情人是一位與華懋有業務往來的商人。據王廷歆所述,當他把這些照片交給兒子時,王德輝當時“氣急敗壞地說要把這個男人揍死”。
一星期后,王德輝告訴父親無需繼續調查,龔如心已坦白。
從此,夫婦倆的關系惡化。葉理光甚至發現龔如心臉上有瘀痕,似乎遭受了家暴。王德輝告訴父親,“要和她離婚”,但父親和表哥都在勸說。
夫妻感情破裂后,王德輝于1968年3月15日訂立了一份新遺囑:
指定王廷歆為唯一的遺囑執行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明確撤銷了此前所有遺囑條文及產權分配。
這份遺囑是在律所的兩位合伙人面前簽立的,王德輝后將該遺囑存放在銀行保險箱中,龔如心無權打開。
值得注意的是,王德輝從1964年起知道自己不育。
據王廷歆所述,之后王德輝要求龔如心“交還所有錢、所有財務、資產等,并表示他不想讓龔如心拿走任何財物”。
當時,王德輝34歲,龔如心32歲。為了避免婚姻破裂,王德輝聽從表哥的建議,將龔如心派到臺灣,作為夫妻間的冷靜期。
后來,夫妻關系的確逐漸改善。
1970年,葉理光離開華懋時,以100萬港元的價格將自己持有的香港華懋公司、華懋置業有限公司和其他華懋公司的股權賣給了王廷歆。
此后,龔如心開始參與華懋的業務。
流產的離岸信托和第三份遺囑
1970年后,華懋置業有限公司(CIL)進入高速發展時期,成為華懋集團的旗艦公司。
在外人眼里,王德輝和龔如心不僅是合作做生意的搭檔,更是恩愛的夫妻,包括在一些公司收購案中,龔如心也高調參與。
龔如心與王德輝一起,在房地產開發業務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王廷歆則于1965年半退休,1977年完全退休。
在新一代王氏夫婦的經營下,華懋集團成為了一家賬面上擁有大量現金、且不依賴負債經營的物業開發巨頭。
1983年,當龔如心與王德輝遭遇第一次綁架時,龔如心從聯名戶口及其他地方提取7500萬港元贖金毫無困難。
綁架案發生后,遺囑中的關鍵人物謝炳炎進入王氏夫婦家中擔任仆人,提供各種私人服務。
從1987年開始,王氏夫婦聘請了專業顧問,擬定避稅計劃,將資產放入離岸信托中,由夫妻倆作為受益人。
然而,在收到需要進一步考慮離岸信托的建議后,龔如心于1990年2月15日指示顧問中止計劃。
中止計劃一個月后,56歲的王德輝在騎馬時不慎摔落,因腦震蕩住院了兩天,并于1990年3月12日違背醫囑出院。
1990年4月10日,王德輝第二次被綁架。綁匪與龔如心取得聯系,要求支付6000萬港元贖金。
龔如心支付了大約一半的款項,但在進一步付款前,綁匪中斷了聯系。此后,王德輝再也沒有露面。
綁架案發生后一段時間,龔如心恢復了對華懋集團的控制和管理。
在綁架案發生7年后,王廷歆向法院提起遺囑認證訴訟,要求宣布王德輝已死亡,并依據1968年的遺囑進行認證。
然而,上訴法院裁定,遺囑認證訴訟必須先取得法院對王德輝死亡的宣誓許可,方可進行。
因此,88歲的王廷歆于1999年9月22日再次申請了王德輝的死亡許可,獲得通過后,開啟了與龔如心長達7年的跨世紀爭產訴訟。
王廷歆要求法院執行王德輝在1968年訂立的遺囑,而龔如心則呈上了另一份遺囑。這份遺囑是在王德輝于1990年3月12日出院時訂立的。
據謝炳炎的陳述,王德輝在離開醫院后回到辦公室,并在當天訂立了這份中文自書遺囑,謝炳炎作為證人簽字。遺囑中,龔如心被指定為王德輝的遺產唯一受益人。
一審:王廷歆主張龔如心持有的遺囑是偽造的。審判于2001年8月6日開始,歷時14個月。
在專家和其他證據的支持下,這一論點得到了法官的認可,判令按照1968年的遺囑發出遺囑認證令王德輝所有資產由其父親王廷歆繼承。
二審:龔如心隨后上訴,但被駁回。
終審:2005年,龔如心向終審法院上訴,最終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并于2006年判定以1990年的遺囑為最終遺囑,接受遺囑認證,王德輝所有財產由龔如心繼承。
該案落幕僅一年后,龔如心去世。
再隨后的第三年,王廷歆也辭世。
而龔如心的去世,又開啟了另一場圍繞她遺產的爭奪訴訟,巧合的是,也出現了兩份遺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