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說等結婚了,我的工資還房貸,你的用來生活,然后我和他掰了
如今這個時代,房子成了人們提及最多的話題。女人都希望,男方的房子越多越好,既不用還房貸,還能加上自己的名字。
而男人呢?你以為他們沒想過不勞而獲,只要客觀條件允許,他們一樣會把主意打到女方身上。

朋友小微,就碰見了這樣的事情。彼時,她和男友已然交往了一年。雖然認識的時間不長,但感情卻很好。
有天,兩人相約吃飯,不知怎么的,就談到了房子上去。
男友說,現在他每個月自己還貸款,還是有點吃力。要是能多一個人幫忙,那生活肯定會更寬裕。
你父母沒幫忙嗎?小微隨口就這么一問。
男友卻嚴肅地看著她,不高興地回答:我父母已經出了首付,把家里基本掏空了。怎么好再讓他們出錢,那顯得我多不孝啊!況且,那是給我和未來妻子住的,和他們也沒太大關系。
隨后,男友話鋒一轉。開始和小微,計劃兩人結婚后的美好生活。比如,他的工資用來還房貸,小微的工資用來負責吃喝。如果按照這樣,到時候,他們的小日子,一定過得很美,現在經濟上的壓力,也會蕩然無存。
小微聽著,確實是這么回事。但轉念一想,我們結婚,你的錢都花在,你自己的房子上了。而我的錢,全用在我們倆的生活。這樣折騰下來,如果咱們掰了,那我不是一無所有,你想得可真美呀!

但當天,小微沒有反駁男友。畢竟,結婚離得還遠,她也沒確定,一定會和這個走完一生。可回了家的她,怎么想都覺得奇怪。甚至感覺,這段關系有那么一點變質。
她認為男友,在考慮婚姻時,不該把自己的錢,計入公共財產里。
你是個男人,本來就應該買房,為什么到最后,卻要求女人一起承擔。既然你養不起家,還談什么結婚,這簡直是個笑話。也根本,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一瞬間,小微怎么看男友都不香了。她想分手,但又留戀這段感情。
直到男友,把結婚提上了日程,才使她下定決心。自己真的不愿意,給他人做嫁衣,也不想淪陷在一段,不對等的關系中。這房子是男友的,是因為他還了房貸,自己未來才能住。久而久之,是不是會被看不起,覺得你就出了點生活費,怎么比得上,我買的房子。
她真的不喜歡這種感覺,也懷疑男友的用心。更不愿意,付出所有,養一個男人。
于是,很快提出了分手。男友直說小微拜金,大家都是這樣,共同組建一個家庭。為什么就你不行,花你點錢怎么了,你不也住我房子了嗎?
是啊!這就是我們分手的原因,我不喜歡你,明目張膽地算計,還自以為很聰明。什么我住你的房子,我們是結婚,是相伴一生,不是合租關系。我想我們真的該結束,你就不是我需要的男人。
小微懶得多講,直截了當地畫上了句號。她突然發現自己,可能本來就不夠愛這個男人。所以,在他說出一切后,才會有這么激烈的反彈。
也許在別人看來,一起還房貸,是挺正常的事。但她認為,男友最錯的地方,是順序。別人是水到渠成,感情到了,自然而然地會共同承擔。他們呢?還沒到那一步,你就強行提要求,反正她是不能接受的。

其實,在我看來,這就是價值觀的不對等,小微要的是能負責她一切的男人。而她男友找的,卻是能給自己幫忙的女人。
這不能說誰對誰錯,畢竟,現實世界,講的就是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