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的獎勵有違中國式的人情世故
王楠夫婦是這樣講的奧運乒乓選手的:
1.在東京奧運會上,獎勵獲得冠亞軍的選手,每人一套價值500萬的房子。中國的乒乓選手往往一人身兼幾頂比賽,只要不出太大的意外,誰會拿不到亞軍?所以王楠夫婦的意思就是所有人都有獎。
這一獎勵,皆大歡喜。
2.在巴黎奧運會上,獎勵取得重大突破的選手。按照最終的結(jié)果來看,這種獎勵選擇性是很明顯的,不考慮男單女單的選手(兼報的除外,下同),男團除馬龍外不會有人獲獎,女團不會有,混雙只要拿到金牌,一定會獎勵。能獲獎的只會是孫穎莎、王楚欽、馬龍。這不是量身定做嗎?
這一獎勵,輿論嘩然。
獎勵是王楠夫婦個人行為,獎勵誰,獎勵多少與別人無關(guān),誰家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誰心疼自己的偶像,誰就自己去獎勵。
上面的道理似乎沒有問題。但,從中國的人情世故的角度來講,這種獎勵方式就有問題。
如果我給人敬煙,我給在場的每個人都敬了,除了張三。我能說“煙是我個人的,我想給誰敬就給誰敬,誰心疼張三,誰去敬嗎?”這樣一說,大家肯定知道我得罪了張三,如果我還向很多人,包括張三的熟人宣布“我敬煙給有我的標準,張三不符合。”那我得罪的人會更多。

王楠夫婦及很朋友都認可的一件事是獎勵是個人的行為,但是他們的確利用了公共輿論。你要給誰東西,你可以悄無聲息地給,哪怕對方?jīng)]有取得成績也沒有關(guān)系。
但你搞了這么大的動靜,要獎勵給取得重大突破的運動員,然后自己就把名單給定下來了。誰的貢獻最大,誰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績,這應(yīng)該由官方宣布,還是由網(wǎng)

票選呢?如果由個人宣布,應(yīng)該毫無爭議,但現(xiàn)在有爭議了。個人憑什么通過輿論給運動員的金牌分等?
本次巴黎奧運會,中國上場的所有的乒乓球選手都獲得了金牌,還有人獲得多金。孫穎莎、王楚欽確實獲得了歷史性的突破,不過混雙比賽才有兩屆,上屆比賽因為特殊情況,中國隊丟金,本屆獲得金牌的壓力沒有那么大。獲得金牌的意義和鄭欽文、潘展樂的完全不同,并不是從列強統(tǒng)治上百年的局面中殺出來的。

不要忘了,在這次奧運會當中,國乒輸球的只有孫穎莎、王楚欽,王楚欽還輸給了外國人,論功行賞的時候,只考慮贏了多少,不考慮輸了多少嗎?
輸球的孫穎莎、王楚欽依然讓人喜歡,因為勝敗本是兵家常事,因為我們都是中國人。也正因為如此,我為其他的國乒選手感到不平,他們沒有輸球,他們也是中國人,但他們的金牌卻被王楠夫婦個私人大張旗鼓地賦予相對較低的意義。
作為運動員的王楠確實讓人喜歡,作為商人的王楠,目前看來也是非常成功的,或許運動員、商人的人情世故與普通人并不相同。所以王楠夫婦選擇這樣的一種獎勵方式,而網(wǎng)民們選擇了吃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