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缺錢買房,老媽向女兒借錢遭拒:我不能像你一樣,為母不合格

誠信待人,是為人處世的基本要求,從小到大,父母和老師不止一次教育過我們,不許撒謊,撒謊的時候,父母失望的眼神、嚴厲的責罰也會讓我們記憶猶新。我們被身邊的人欺騙的時候,那種憤怒、失望、痛苦的感覺也很不好受。
作家池田大作說過這樣一句話:
“信用是難得易失的,費十年工夫積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時的言行而失掉。”
撒過了一次謊,有一次未守信,你在別人心中的可靠度可能就降低了許多。當你再度許下承諾的時候,對方可能就無法再像以前一樣對你深信不疑了。

比如我小的時候,有一次期末考試考砸了,為了不挨罵改了試卷的分數欺騙了我媽,卻被班主任一通電話戳穿了。等到下次考完試再告訴父母的時候,我父母還打電話詢問了我的老師。
無論對方是你什么人,朋友也好,配偶也罷,親人也行,都不要欺騙對方,辜負他們的信任,同理,當一個人對你從不守信的時候,也請留個心眼,別讓他們再坑你一把。
“我弟談了女朋友,想要結婚,缺錢買房,我媽打電話向我借10萬塊錢,說是保證會還,你說,我能信他們嗎?”曉娟問我這個問題的時候,實際上她心里已經得出了答案。

01.弟弟缺錢買房,老媽向我借10萬;
3年前,曉娟結婚了,遠嫁到了外地。由于嫁得比較遠,工作繁忙,加上父母偏心眼傷透了女兒的心,所以曉娟很少回娘家,也很少與父母聯系。父母如果主動打電話來,十有八九離不開一個“錢”字。
“國慶節要出去旅游,不方便回來是吧!沒關系,你人不用回來,心意到了就行。正好,你弟看上了一臺電腦,不貴,6000多,你掏了吧!”
“你公婆來過年了,那你就不用回來了,多打點錢回來就行。”
“你爸住院了,這是住院費,你結一下。”
“你弟去你那里旅游了,住賓館太貴了,也吃不好,就住你家吧!你照顧好你弟,讓他玩得開心點。”
父母打10通電話,九通少不了一個“錢”字,對此,曉娟感到很傷心,但是也無可奈何。對待父母的要求,她已經有了自己的處理方案。

“如果是小錢的話,我可以答應,錢的數目大了,我會問我老公。他若是有意見,我就回絕我父母,反正我父母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什么不孝、白養你了、一點兒用都沒有、不是一個合格的姐姐等,不給他們也拿我沒轍。”
而這一次,曉娟的父母要的數目不是一般的大,大到讓曉娟不用問丈夫就可以直接拒絕的地步:“女兒,借10萬塊錢給你弟買房,我會還的。”
原來,弟弟要結婚了,女方的結婚要求有兩個,一個是要10萬彩禮,一個是要求在市區買房,首付由弟弟出,大概在30萬左右,加上辦婚禮、裝修的錢,的確不是一筆小數目。曉娟的父母湊不齊錢,便把主意打到了女兒的身上。
“他們知道我脾氣不好,是那種會說出拒絕話的女兒,因此,他們迂回了一下,不是要,而是借,保證會還。”
然而,讓父母還錢?曉娟可沒有這個信心,再者,她可是有前車之鑒的,便直接拒絕了:“6年前你也保證過,然后呢?我存在你這里的工資到哪兒去了?你先把它還給我,再找你女婿提借錢的事情,否則沒門。”

02.6年前,她以借為名坑走我的積蓄,讓我記憶猶新;
6年前,也就是曉娟大學畢業、剛剛工作的時候。大學畢業后,曉娟歷經了4次面試碰壁,終于入職到了當地的一家企業工作。
一開始,她的月薪在5000左右,隨著業務熟練、業績提高、勤勞肯干,她的工資有了提升,達到了八九千,除去房租、生活開銷等,還可以剩一部分,而這一部分不在曉娟手里,在她老媽的手里。
“我媽跟我說,我年輕貪玩,不懂得有計劃地用錢,存不住錢,身上放那么多錢不合適,讓我每個月留下基本生活費,剩余的錢都打給她,由她負責保管。等到我出嫁了,這筆錢就當作是我的嫁妝。我父母偏心,家里的財產也不多,肯定是我弟弟的,嫁妝只能靠我自己攢。當時,我相信了我媽的話,按照她的要求,把一大半的工資都存在了她那里。”
提到這件事情,曉娟就恨透了自己當初愚蠢的行為:“我真蠢啊!我明知道父母重男輕女,明知道自己有個正在讀書的弟弟,以后還需要結婚生子,明知道家境不好父母難以解決兒子婚事,可能會壓榨女兒,卻還是相信了他們,結果呢?”

曉娟出嫁的時候,父母不僅扣住了她的10萬彩禮,而且扣住了她3年積攢下來的積蓄,只給了她2000塊錢作為陪嫁。問父母的時候,父母你一句我一句地指責起了女兒。
“我養你20多年,拿你這么點錢,多嗎?”
“我不守信用?跟自己的女兒我需要守什么信用?當初我要不這么說,你會老老實實地把錢給我嗎?”
“別人家的女孩子工作了都主動把錢交給父母,用來養家,你個自私鬼,沒良心,我白養你了。”
曉娟欲哭無淚,帶著對父母的恨意嫁人了。好在,她遇到了對自己還不錯的公婆和老公,婚后過得還算幸福。

03.我有女兒了,不能為了弟弟也成為我媽那樣的人;
回到開頭,被女兒質問六年前的事情,曉娟的媽媽啞口無言,不知該如何應答,于是又上演了曉娟熟悉的戲碼,一口一個不孝女,聽了老媽的話,曉娟看了一眼正在玩耍的女兒,冷靜下來,告訴老媽:“媽,我明確告訴你,你哭鬧也好,罵人也好,求我也好,我都不會借這筆錢,你當初已經告訴我了,跟自己的女兒你不需要守信用。我被你坑了一次,怎么可能再摔倒一次?”
“我不能像你一樣,為母不合格”,曉娟的這句話讓老媽半天接不上一句話。曉娟懶得跟她解釋,掛斷了電話。
“十萬塊錢!我要是真的借了,拿不回來,我的婚姻只怕也要到頭了。到時候,我的女兒就會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跟我一樣有個不幸福的童年,那我這個親手毀了女兒幸福的人跟我媽有什么兩樣?女兒是我親生的,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她比我弟弟重要多了,我不可能為了弟弟也成為我媽那樣不管女兒死活的人。”
當丈夫問及這件事情的時候,曉娟明確了自己的態度,讓他決不要松口。至于父母的電話,曉娟一個也沒有再接,弟弟的婚事怎么樣,與她無關,反正,她不要當扶弟魔。

04.被原生家庭辜負的人,希望你不要讓自己的子女遭遇一樣的不幸。
很明顯,曉娟的媽媽打著借錢的旗號,實際上就是想從女兒這里白拿十萬塊錢給兒子解決婚事。如果曉娟答應了,白白搭進去了十萬塊錢,侵犯了丈夫的利益,只怕再好的婆家和丈夫也容忍不下她的行為,婚姻岌岌可危,而她的女兒也會被她連累,失去幸福美滿的家庭。
心理學家弗蘭克·卡德勒說:
“生命中最不幸的一個事實是,我們所遭遇的第一個重大磨難多來自家庭,并且,這種磨難是可以遺傳的。”
有一個不幸的原生家庭,有不合格的父母,是你的不幸,原生家庭你無法選擇,人生你卻可以選擇,給你的子女一個幸福的原生家庭你也可以做到,希望為人父母的你不要成為施害者,不要讓你的子女遭遇一樣的不幸,不然,你跟你父母一樣,也不是一個合格的父母。
正如東野圭吾在《時生》里有段話說:
“誰都想生在好人家,可無法選擇父母,發給你什么樣的牌,你就只能盡量打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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