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0萬跌到5萬,車位比車還便宜?業主:以前搶著買,現在求著賣
大家有沒有發現,曾經加價都買不到地下停車位,現在已經淪落到半價都沒人買的地步了,真不是胡說,我曾經做了一個調查,發現杭州、武漢、等等多個小區的車位價格已經腰斬!
在2018年的時候,地下停車位都能賣到將近三十萬,
而現在五六萬塊錢就能買到,可即便這樣,買的人依舊非常少,這是為什么呢?

當年為什么爭先購買停車位?
事情要從2015年開始說,在那幾年新房銷售熱潮,開發商就開始弄噱頭,
說是房子緊張,車位都很少,開盤都說車位比只有1:0.5,意思就是說兩個家庭才能有一個停車位,不買以后就沒地方停車。
實際情況又是怎樣呢?
很多小區的車位比是1:0.8或者1:1.2,但是開發商并不會在開盤的時候就把所有的車位都拿出來銷售。
而是先出售"稀缺"的車位,然后慢慢放出更多的車位來銷售。
花上百萬買房,卻不舍得花幾十萬買個車位;以后每天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尋找車位,你能接受嗎?

為什么會比汽車還要慘呢?
1、車位不能算作一種財產,而只是一種附帶的東西
車位沒有獨立的產權,它和房子一起存在,隨著房子的價格變化而變化。
而且車位只可以在本小區內出售給業主們,購買者群體很小。
即使房價下降也有人愿意購買,但是車位價格下降后就沒有人會問津了。

2、車位的配比發生了變化
自2015年起新建小區中車位與車輛的比例有變化,一般都在每車一輛的基礎上增加到1.2或1.5之間。在一些二線城市新建住宅區內,地下停車位閑置的比例已經超過四成。

3、開發商把房子以較低的價格賣給第三方
開發商手中的車位如果無法出售的話,就把它打包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再用很低的價格把這些車位買下來。
原來的售價是二十萬元一個的車位,打包之后的價格可能是五到八萬元。

4、汽車消費改變了
地鐵、網約車、共享單車、電動自行車等出行方式多樣化。很多年輕人不再購買汽車,所以也就沒有必要去購買停車位了。

是誰在接手呢?車位市場的實際情況如何?
1、當年沒有買車位的人現在反而"占便宜"了
用很低的價格去搶購或者是直接租一個車位。
月租金是300-500元之間,一年就是3600-6000元左右。如果租20年的話只有12萬元左右,要比當初花掉的20萬元要少很多。
而且租車位也很方便。換房子、換工作都不用車的時候就可以不用租了。

2、購買了車位之后成為最尷尬的一群人
車位無法出售也沒有人愿意租,使用起來感覺很虧本。
有的業主將自己的車位放在中介上出租,已經掛了三年都沒有人來問。還有的人把價格降到五萬元以下仍然沒有人要。
一位業主表示:我現在把車位當成倉庫來存放一些東西。
開發商第三方公司早已經賺得盆滿缽滿。
開發商當初賣車位賺了一波之后再打包賣給第三方又是一波盈利,而第三方公司以較低的價格進貨然后慢慢出售也獲得了利益,在這個過程中損失最大的就是普通的購房者了。

把車位當作一種消費品來對待才是它的本真所
車位就是一種"停車服務",即付費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個車位。
所以車位沒有"增值"的金融屬性,在過去的時候因為房價上漲、車位與房屋的比例不夠、開發商控制房源等原因導致車位價格上漲,現在已經不存在這樣的原因了,車位會恢復到其基本的價值上。
消費品所看重的是它的"實用價值",而不是它的收益回報。
如果真的存在停車難的問題,或者小區內車位緊缺且自己長期居住的話,那么購買車位就可以看作是一種合情合理的消費行為,而不能稱之為一種投資行為。

現在是否要購置車位呢?
1、可以購買的情形
小區車位比例小于1.2時,而且一直自用的話,可以購買。
車位很緊缺,買一個自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期望它增值。

2、租車位更劃算的情形
如果一個小區的車位比為1.2左右或者是容易租賃車位的話,租車位就比買車劃算一些。
3、已經買好車位但賣不出去怎么辦?
不要著急,也不要用低價來促銷。如果是自用的話可以當作一種消費行為來進行。
如果是閑置的話可以先用來出租,在小區入住率提高以及周邊配套設施完善之后可能會出現轉機。但是不能寄希望于能夠實現回本的目的。

車位和房子不一樣,不能把它當作可以期待升值的東西來對待。車位就是個工具而已,它的價值體現在使用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