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杰拿孩子當人質威脅福原愛?華研發(fā)九點聲明,信息量超大

10日,據(jù)臺媒,福原愛和江宏杰婚變延燒至今,日媒《女性SEVEN》日前拍到她和高帥男同游橫濱,2人又在飯店、東京住家過夜,引發(fā)熱議,今(10)《女性SEVEN》報道福原愛的專訪,內(nèi)容再次提到她跟該男子只是朋友關系,雖有過夜,但都是1人1房,撇清不倫,也提到這些年生活很痛苦,回到日本也受到不少壓力,精神壓力大而聯(lián)是該位認識6、7年前的高帥男,另一日媒《周刊文春》則披露福原愛決定離婚,是因當年江宏杰的姐姐用福原愛的名義去談千萬婚戒贊助,讓長期有贊助商的她感到困擾,因此對江宏杰家人產(chǎn)生不信任,種種內(nèi)幕再度讓2人婚姻陷入危機。
針對日媒對于福原愛的報道,江宏杰所屬的華研回應如下:
福原愛、江宏杰皆是華研國際音樂簽約藝人,關于夫妻間的私事希望外界能夠給予空間,讓兩人一起平靜處理,謝謝大家。對于連日諸多不實報道,回復如下:
1.報道指出江宏杰要小孩告訴福原愛說:“江宏杰在哭。”就是拿愛媽與小朋友人質作戰(zhàn)一事并非事實,這項指控太可惡。
2.江宏杰告訴福原愛,育兒是女人的工作,保姆費由福原愛一個人負擔均非事實。保姆費由福原愛一個人負擔均非事實。保姆費雙方都有支付,育兒不是女生的工作,是雙方一起,且江爸江媽一直以來也有幫忙夫妻照顧小孩。
3.報道指出江宏杰接受婚戒贊助并非完全事實,江宏杰本人有買結婚戒指給福原愛。
4.報道指出江宏杰曾告訴福原愛:“沒有錢的工作為何要接?”這也絕非事實。江宏杰與福原愛參與多個公益活動代言,從來不是以金錢為考量。
5.報道指出夫妻結婚4年多,福原愛身旁友人表示:“社群媒體的照片有些是假象,表示拍照時的幾秒間強顏歡笑。”此言論不清楚其友人目的是什么。
6.關于報道指出《女性SEVEN》周刊報道福原愛不倫事件,江宏杰在隔日發(fā)聲明指出:“沒有不倫事件”,此事并非事實,江宏杰沒有發(fā)表這項聲明。
7.報道指出江宏杰與福原愛分居并非事實,截至福原愛在今年1月1日離開臺灣前,兩人、愛媽與小朋友都住在高雄,且夫妻并沒有與公婆、大姑同住。
8.福原愛在今年1月1號離開臺灣前多次表示:“現(xiàn)階段愛媽與小朋友留在臺灣會比較安心。”不清楚截至今天多則不實指控背后目的為何,希望自稱福原愛身邊友人可以停止言語暴力并自律。
9.報道中揭露有關藝人與客戶商業(yè)合約機密一事,恐將造成泄密之人法律責任。
原標題:江宏杰拿孩子當人質威脅福原愛?華研發(fā)九點聲明,信息量超大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