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丈夫簽訂君子協(xié)議,結婚13年,和婆婆之間再也沒發(fā)生大爭吵
人們都說事出必有因,所以結婚后夫妻二人能否過得幸福,全是自己之前種下的果實長出來的結果。
并且婆媳之間相處也是這樣的道理,除了需要用到智慧以外,還需要一些小小的心機。往往婚姻幸福的家庭都是不走尋常路的。避開平時的家長里短,就能夠找到一條讓夫妻二人和婆婆之間關系改善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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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具備結了婚后不和婆婆在一起住的條件,尤其是那種房價比較貴的大城市里。沒有多余的錢置辦新房就只能先住在婆家里,當兒媳的肯定逃不開每天和婆婆產生摩擦的命運,婆媳關系在婚姻中有很大幾率會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感情。
可能很多人早就知道這件事,但還是沒有解決的辦法,面對隨之而來的矛盾也只能任由它擺布。但還是會有些人總在風雨之前就已經(jīng)做好應對的準備,從而避免很多的問題。
40歲的陳曉結婚已經(jīng)13年了,總會有朋友向她請教和婆婆之間的相處之道。每次她都搖搖手不想說。在朋友們的追問下她才愿意透漏一點:容忍加謙讓,才會讓我這13年的婚姻風平浪靜,全靠結婚前我和丈夫之間的君子約定。
陳曉就是那種為了愛情不管不顧的女孩,當年她在嫁給現(xiàn)在的丈夫之前,還有更好的選擇,比如說那個小富二代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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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陳曉父母的意思就是想讓女兒嫁給那個小富二代,畢竟以后的生活條件肯定不會差,不用結了婚還和婆婆湊在一起住。
但當時陳曉就是一心一意想要嫁給現(xiàn)在的丈夫,她就是喜歡丈夫身上那種能讓她感覺到踏實的感覺,這種感覺是她在別人身上沒有感受到的。
陳曉的母親提醒過她,她丈夫家里的經(jīng)濟條件非常一般,結婚以后應該是需要和婆婆在一起住,必須要做好心理準備。陳曉倒也明白這一點,畢竟母親是過來人,凡事肯定是為了自己考慮。
對于這個問題她考慮了很久,最終在結婚之前和丈夫定下了個君子協(xié)議。其實這個君子協(xié)議就是一句玩笑話,但內容確實真實的,約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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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協(xié)議的前提是兩個人的賺的錢在結婚以后必須放在一起,除了身上留下需要生活用的錢以外,剩下的全都存到一張卡里當作家庭建設基金。
1、 要是結婚以后陳曉和婆婆之間發(fā)生矛盾,不管是誰的問題,丈夫都不能幫其中任何一個人說話。2、 不管兩人發(fā)生矛盾的理由是什么,要是陳曉先發(fā)火,就必須從自己生活費里拿出500塊放到家庭基金里,同樣要是婆婆先挑起事端也是如此,需要由丈夫拿出500塊放到家庭基金里。3、 要是兩人吵架是陳曉的錯誤,那她事后必須向婆婆道歉,要是做不到也有500元罰款。要是婆婆的錯誤,那她身為長輩可以不需要道歉,但丈夫需要交5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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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法三章以后陳曉就和婆婆一起開啟了婚姻生活。剛開始她并不清楚兒子和兒媳還有那所謂的約法三章。但是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她逐漸看明白了,自己和兒媳婦之間相處的好壞,還和兒子的生活費有關系。
其實婆婆本身還是挺善良的,她和其他母親一樣,都特別疼愛自己的兒子,希望這個兒媳能多幫自己照顧照顧兒子。
但陳曉并不是結婚后就變成家庭主婦了,她也需要忙自己的工作,每天也有煩心事圍繞著她。下班后特別的累,她和丈夫一樣都是每天上班八小時的人,回家就想休息一下,吃口熱乎的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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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婆婆不這么想,在兒子沒結婚前她只需要照顧兒子就可以了,但現(xiàn)在還多了一點需要照顧兒媳婦,這心里自然是不愿意。所以有一次吃完晚飯后嘴里一直嘟囔著兒媳婦的不是,刷碗也是東摔西摔的。
陳曉當然知道婆婆為什么生氣,但是她不打算接話,因為她清楚她和丈夫的那一份君子協(xié)議。
終于婆婆忍不住開口了,說陳曉根本不像是已為人妻的樣子,結婚以后也不知道做飯,每天還得需要婆婆來伺候它。婆婆越說越生氣,音量也逐漸提高。陳曉實在聽不下去了,有點傷自尊了,所以轉頭回了自己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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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一直在旁邊觀看這場“戰(zhàn)役”,他沒有直接指責妻子,也沒有去勸阻母親。但后來他默默地捐了那500元的罰款,而且還說陳曉真是脾氣好,不和婆婆一般見識。
同時他也去勸阻母親,說陳曉每天工作多么的不容易,為了撐起這個家這么辛苦。然后丈夫告訴他母親這次吵架害他損失了500塊錢,婆婆聽完之后一下子就明白了,怪不得兒媳為什么不發(fā)火,原來還有這一說。
這下婆婆就明白了,之后也沒有和陳曉發(fā)生什么不愉快,恰好陳曉也不是斤斤計較的人,之后的日子也過得其樂融融,沒有什么大顛簸。
而那份君子協(xié)議也成了穩(wěn)定這份婚姻的橋梁,成為夫妻之間彼此信任和理解的契約,這樣的婚姻生活既沒有矛盾又過得很幸福,其樂而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