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大白鯊網紅或面臨10年以上刑罰 鯊魚事件回顧
【吃大白鯊網紅或面臨10年以上刑罰, 鯊魚事件回顧】近日,網紅博主“提子”拍攝燒烤鯊魚的視頻引發關注。經警方鑒定,視頻中的鯊魚為大白鯊,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另據南充市農業農村局部門消息,網紅“提子”從網上購買的“大白鯊”。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張禹律師表示,該網紅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她可能面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若經司法機關查證屬于機關情節嚴重的,則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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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從京東購買大白鯊?京東回應網紅鯊魚事件回顧】8月1日,四川網紅博主“提子”涉嫌烹食瀕危大白鯊一事迎來新進展,南充警方確認,涉事視頻中的鯊魚確是噬人鯊(也稱大白鯊)。據最新調查結果,“提子”烹食的大白鯊來自福建沿海,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此前有消息稱,視頻中的“大白鯊”是從京東上購買的,對此,京東回應稱,該“大白鯊”為其他網購平臺售賣。

據媒體報道,“提子”曾回應,她再三和賣家確認,鯊魚來源渠道正規。8月1日,有媒體稱從南充市農業農村局部門獲悉,網紅“提子”是從京東上購買的“大白鯊”。
1日傍晚,京東回應稱,經反復篩查核實,媒體報道所涉網紅“提子”購買的“大白鯊”在京東沒有銷售。
南充市農業農村局官網隨后發布聲明稱:近日,我局關注到有網絡媒體報道“網紅‘提子’從京東購買大白鯊”的表述,與案件事實不符,有關結果以公安部門調查為準。

延伸閱讀:警方認定網紅用瀕危大白鯊做美食 事件回顧
【警方認定網紅用瀕危大白鯊做美食,事件回顧】7月14日,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網紅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火爆網絡,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網紅疑用瀕危大白鯊做美食”迅速沖上熱搜。

經鑒定,網紅“提子”視頻中的鯊魚確是噬人鯊(也稱大白鯊),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7月15日,有媒體曾在電話中詢問“提子”購買渠道時,“提子”在電話中表示,她再三和賣家確認,鯊魚來源渠道正規。
記者檢索發現,目前,網紅“提子”短視頻賬號所有視頻均已消失。
延伸閱讀:噬人鯊,又稱大白鯊,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相當于我國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3月,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名錄》,噬人鯊名列其中。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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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吃了?網紅用瀕危噬人鯊做美食?警方介入】12日,一位名為“提子”的百萬粉絲網紅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獲得7.7萬網友點贊,但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竟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記者就此事聯系上中國漁業協會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卓誠。他稱視頻中的鯊魚的確為噬人鯊,也稱大白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依照法律,捕撈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拋棄入海,上岸、銷售、購買都違法,并且噬人鯊沒有人工養殖。

科普博主告訴記者,任何私自捕撈上岸、留存和銷售噬人鯊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且買賣同罪。至于視頻中說該鯊魚為人工養殖,此種說法不可信。大型掠食性鯊魚因對空間、獵物等的要求,無法實現人工環境下的商業化養殖,目前國內僅試養過條紋斑、竹鯊這樣的小型鯊魚,但最終也因飼養成本過高而被擱置。

因該網紅的IP屬地為四川,視頻當中也經常出現南充街頭的畫面,7月14日,記者已向南充警方反映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