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網熱議!順豐寄丟11000元手機僅賠1000,疑保價過低被監守自盜
快遞這個行業,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且每天都會接觸到,因為我們不管是網上購物,還是生活中郵寄物品,都少不了快遞。

不管是收件,還是寄件,大家最關心的無非就是包裹的完整,物流的時間,還有丟失物品的賠償。
如果遇到貴重物品丟失,快遞公司又不能進行賠償,這簡直讓人難以接受。

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就遇到一件糟心的事情。
夏女士說自己在3月29號的時候,花了11000元購買了一部全新的iPhone13 Pro Max,30號收到手機,她檢查了一下,是沒有拆封過的,然后當天就在順豐的小程序上面下了單,寄給她江蘇那邊的家人。

因為當時深圳這邊有疫情,快遞小哥不能上門,是夏女士自己打包好拿出去給快遞小哥的,當時快遞小哥問她是什么東西,她很明確的告知對方里面是一部全新的手機,然后手機就被快遞小哥拿走了,發往蘇州。

但是,在4月1號的時候,蘇州那邊出現疫情,然后就被封控了大概一個月不到,因此物流信息的更新就一直停留在常熟發往昆山的路上。

等到5月6號的時候,順豐快遞的站點其實已經開始正常運營了,這時夏女士聯系順豐的工作人員,可是對方仍然告知夏女士因為疫情封控,沒有辦法送達。
期間,夏女士一直打電話咨詢,直到五月中旬,順豐快遞的工作人員依舊說因為疫情封控不能派送,當時夏女士就懷疑事情不對,和工作人員說話的態度就強硬起來,這時,順豐快遞的工作人員才老實交代,說這個件找不到了,他們現在在幫忙找。

之后順豐快遞和夏女士反反復復的溝通了三四次,都說找不到了,就要和她走理賠。
在順豐寄過件的人都知道,順豐寄件是有理賠選項的,花錢來為物品保價,當時夏女士寄件的時候沒注意這些,就選了一個2元保價,因為她沒看清下面有一行很小的字,就是價值聲明,然后順豐就抓住這一點只賠償夏女士1000塊錢。

對此,夏女士不同意,等到5月28號的時候,夏女士就發現這個手機被激活了。
夏女士就懷疑順豐理賠跟順豐站點有勾結,偷了這個手機然后只賠償1000塊錢。

但是對于夏女士的說法,順豐客服并不認同,順豐客服稱,這是因為夏女士自己的疏忽導致的,當時她寄件的時候完全可以按照物品的真實信息填寫,這樣保障的選擇是很明顯的,因為保價是需要另外支付費用的,所以公司并不是強制要求保價的,賠償1000元是因為客戶下單時選擇的保價是1000元的,按照保價的要求,這個寄件丟失,就不能達到11000元的賠付,目前公司也在調查快遞途中寄件丟失的事情,如果后續找到寄件,也會及時聯系客戶。
夏女士不能接受這個賠償,順豐理賠后續又稱,可以賠償夏女士2500元,但是夏女士仍然無法接受。
這個事情一經發布到網上,就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網友紛紛表示順豐快遞的理賠有問題,這種行為不如直接搶,每個包裹到了都可以拆開看看,如果保價底的物品,是不是都可以這樣操作,在保價內,物品送達,還可以白賺一筆保價費。

有網友稱,自己之前著急寄東西,快遞公司還讓他簽免賠協議,簡直就是太離譜。
讓網友們不能理解的就是,花錢寄件,東西遺失快遞公司賠償不是很正常的嗎?既然收了錢,就應該把東西送達,物品在快遞運輸途中丟失,卻拿出保價來說事,是不是如果不保價,快遞就不能送到,丟失也是正常的。
正常來說,保價應該是為了防止物品損壞,快遞丟失那是另一個事情,不能混為一談,不光要賠償手機的本來價格,連帶保價的1000元也應該賠付,本來就不應該有保價這種不合理的操作存在,安全送達就是應該的,快遞丟失,賠償更是理所應當。
當然,也有網友覺得,既然明知自己寄的是貴重物品,十幾塊錢的保價都舍不得出,就很不應該,快遞公司沒義務為高額貴重物品買單,所以自己不保價,不應該怪快遞。

但是這個說法并不被認可,大部分網友還是覺得快遞保價應該保的是物品破損的價錢,并不是丟失的價錢,快遞途中物品丟失,就應該原價賠償,這沒什么好說的,本來保價就很不合理,像是亂收費,如果因為保價金額的原因,而不賠償丟失的快遞,這就太過分了。
對此,你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