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情殺案紀實:情人為擺脫金主殺人滅口,卻因一臺電視身份暴露
原標題:山西情殺案紀實:情人為擺脫金主殺人滅口,卻因一臺電視身份暴露
糟糠之妻這個詞語最早來自南朝宋·范曄《后漢書·宋弘傳》,東漢宋弘以“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言辭徹底征服了光武帝劉秀,并成功讓其打消了將湖陽公主嫁給自己的想法,從而成為后世之美談。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男人,對待跟自己一起歷經風雨,患難與共并一路走來的妻子,是該好好珍惜、不離不棄,與之白頭偕老。
今天我們回顧的是一樁來自山西的情殺案件,到底是怎樣的曲折案件讓情人痛下殺手將自己的金主殺害?到底是為錢還是為權?
2011年10月5日,山西警方接到一起報案,在一個電視機紙箱里發現一具成年男性的尸體。
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即趕到現場,是一個40歲上下的男性尸體,死亡時間在12小時以內,尸體處理的非常草率僅僅只是用紙箱子裝起來就丟在了垃圾站,警方很快通過監控找到了兇手。

誰也想不到這個兇手居然是一個看起來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女人名叫吳嬌嬌,30歲,長相清秀身材嬌小瘦弱。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一直低著頭小聲啜泣,情緒穩定后,她講起了與死者之間的故事。
死者是王慶華,當地一個運輸公司的老板,很有錢,一直都是他在包養著吳嬌嬌,吳嬌嬌還有一個7歲的兒子,是她與前夫生的,離異后沒有再找,直到遇到了王慶華。
王慶華很有錢,出手闊綽,給吳嬌嬌的生活帶來很大的變化,本來她一個女人在外收入不穩定,王慶華的加入讓她起碼能夠穩定的生活,也又有了打扮的資本。

可這王慶華從來沒提過與自己結婚的事,起初吳嬌嬌以為是時機還未到,一直過了好幾年,吳嬌嬌通過朋友調查才知道,自己是被包養了,王慶華的家中還有一個妻子和一雙兒女。
王慶華的妻子是個老師,從中學起就跟王慶華是同學關系,兩人一起讀完大學后就在一起結婚了,婚后的兩人并沒有立刻大富大貴起來,那時候的王慶華也只是個普通的商販,但是他一直胸有大志,妻子馮梅也很支持他,賣掉了自己的代步摩托車,貸款買了汽車給王慶華,那時候的夫妻兩感情非常好。

有了汽車的王慶華更加努力了,白天做賣菜商販,晚上開著汽車去跑運輸,沒多久,兩人有了第一桶金,但是王慶華是個有膽識的人,他看準了當時的物流運輸風口,一鼓作氣背負了一大筆貸款拿下了一個車隊,成立了自己的一個運輸公司。
就是那幾年,王慶華賺得盆滿缽滿,他也搖身一變變成了大老板,那些曾經看不起他的人如今都來巴結他,他也享受到了金錢帶來的虛榮感,逐漸開始有點飄了。
因為有了公司,生意需要更多的人脈,王慶華開始應酬,認識的人也越來越多,其中不乏一些酒肉朋友,他們帶著王慶華吃喝嫖賭樣樣都來,甚至沾染上了毒品。

也是那時候,在KTV上班的吳嬌嬌認識了王慶華,吳嬌嬌在王慶華朋友嘴里得知王慶華是單身,也正因為這句單身,讓吳嬌嬌陷在了泥潭里。
王慶華出手非常闊綽,對吳嬌嬌更是百依百順,這對于當時缺錢的吳嬌嬌來說是非常需要的,因為她還有個兒子要養,王慶華一點都不介意她還有個兒子,甚至會帶兒子出去玩,給兒子買新衣服買玩具。
王慶華應該完全忘了那個陪伴自己十余年,一步一步幫自己站起來的糟糠之妻了吧。他從沒有在吳嬌嬌面前提過馮梅的事,有時候馮梅打來電話也只是一句在忙就匆匆掛斷,吳嬌嬌問起是誰他都是說是秘書。
直到馮梅找上門,那個樸實的女人站在樓梯間說她是王慶華妻子的時候,吳嬌嬌一度以為是騙她的,因為王慶華這么有錢的人妻子居然穿著最便宜的衣服,沒有任何裝飾品,簡簡單單背著一個商場送的帆布包。

“我是王慶華的妻子馮梅,麻煩你跟他說一聲,孩子都想他了讓他回家看看。”說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吳嬌嬌從那一刻起決定與王慶華斷絕聯系,讓王慶華回去自己的家中,可是她不曾想到的是,王慶華不止她一個情人。
當晚,王慶華又來了吳嬌嬌住處,吳嬌嬌本來是打算今晚講一切講明白,即使要她還錢她也能慢慢償還,可王慶華來的時候已經喝的醉醺醺的了,一進屋就躺在了沙發上,吳嬌嬌去倒杯水的功夫出來,卻看到王慶華正拿著一個鼻壺狀的東西正在吸毒。
當時吳嬌嬌就傻了眼,心里也更加確定了要跟他分開的想法。
王慶華得知吳嬌嬌要跟自己分開當下就不樂意了,威逼利誘都沒有效果的情況下,王慶華放出狠話,如果離開自己的話王慶華就會對她的兒子下手。

被威脅到的吳嬌嬌開始意識到這個男人的可怕,當晚就收拾了行李帶上兒子搬了家,她搬家的過程很隱秘,但還是被王慶華請的私家偵探找到了行蹤。
2011年10月4日,王慶華又喝了不少酒來到一個情人的住處,可面前的人卻不是吳嬌嬌,這讓王慶華感到非常厭惡,便再次開車來到了吳嬌嬌新住處,吳嬌嬌開門一看居然是王慶華,頓時心中暗暗緊繃了起來。
王慶華一進門就開始對這吳嬌嬌上下其手,吳嬌嬌推開了他,并再次強調自己已經與他分開的事情,這讓王慶華感到丟了面子,于是大聲與吳嬌嬌吵起來,吳嬌嬌的兒子被二人吵鬧驚醒,走到客廳看二人怎么回事。

在看到了吳嬌嬌兒子后,王慶華故技重施,將孩子摟在懷中并對吳嬌嬌說:“那你不和我好了,我就拿你兒子開刀。”
吳嬌嬌心中殺意漸起,兒子就是他的死穴,任何傷害兒子的行為都將被這個母親施以最殘酷的報復。
吳嬌嬌騙王慶華喝下了含有安眠藥的蜂蜜水,再將兒子送回房間后,拿出了繩子將其活活勒死在了客廳。在確認王慶華死亡后,她找來了一個電視機紙箱,將尸體裝了進去,叫了搬家工人連夜將紙箱處理掉,可搬家工人只以為是廢品,丟在垃圾站就沒有再管了。

直到第二天,尸體被人發現,這樁情人殺人案件才浮出水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吳嬌嬌主觀故意殺人,雖有自衛情節但不足以滿足減刑條件,等待她的將會是法律公正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