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大爺花言巧語,忽悠白嫖45歲女友四年,最后還覺得自己虧大了
張大爺已經快70歲了,5年前通過婚介所認識了比自己小24歲的女友吳碧蓮,張大爺想和吳碧蓮領結婚證,可是吳碧蓮卻不同意,于是兩人制定了一份類似結婚證的“家規”,然后一起生活了4年。

后來吳碧蓮突然違反了“家規”,還要和張大爺分手,這讓張大爺覺得難以接受,并直言是吳碧蓮在外面有了人,不然不可能這樣。

張大爺為了了解這件事情的真相,就找到了幫忙記者與女友吳碧蓮溝通,希望可以挽回這段感情。

張大爺告訴記者,他不久前發現吳碧蓮經常背著自己和別的男人有曖昧的聊天,張大爺懷疑吳碧蓮出軌,而且違反了他們二人制定的“家規”,隨后張大爺質問女友,結果兩人發生激烈的爭吵,吳碧蓮直接就離開了張大爺。

為了了解到事情的真實情況,張大爺帶記者去到吳碧蓮工作的地方,找到了吳碧蓮,可是吳碧蓮面對記者,卻不肯承認自己是張大爺的女朋友,還說自己在上班,不方便交流,等下班再說。
當記者看到吳碧蓮時,不禁感嘆,吳碧蓮雖然已經45歲了,但是皮膚狀態很好,沒有一點皺紋,看起來還很年輕。

之后,吳碧蓮告訴記者,她的身上有很多傷,胸口和腰上都有傷,一直都沒有痊愈,直到現在都會痛,而這些傷,就是張大爺造成的。
半個月前,張大爺懷疑吳碧蓮出軌,當時就搶走吳碧蓮的手機,張大爺還差點用剪刀把吳碧蓮給插死,這就導致吳碧蓮心生恐懼,不得已才立馬離開了張大爺。

同時,吳碧蓮還稱,這些年,每次兩個人鬧分手,張大爺就會對吳碧蓮使用暴力,讓吳碧蓮無法忍受,而且吳碧蓮覺得自己是被張大爺給騙了。
當初吳碧蓮剛認識張大爺的時候,吳碧蓮正好剛離婚,處于情感的空窗期,張大爺就利用各種花言巧語哄騙吳碧蓮,說幫她還房貸,在生活上幫助她,那時吳碧蓮的經濟確實比較困難,需要張大爺的幫助,吳碧蓮這才對張大爺有了好感,同意和他成為男女朋友。
可是當兩個人在一起后,吳碧蓮發現張大爺根本無法兌現承諾,這才覺得自己被騙,于是想和張大爺分手,但是張大爺都不同意,更過分的時候還動手打人。

吳碧蓮說當初之所以和張大爺在一起,就是想找個人關心呵護自己,雖然后來被張大爺感動了,和他成了男女朋友,但是在吳碧蓮心里,還是很介意張大爺比她大24歲的,所以她都是和張大爺分房睡。
吳碧蓮和張大爺在一起2個月后,就發現張大爺是個控制欲極強的人,她無法忍受提出了分手,說自己愿意成為張大爺的保姆,兩人繼續住在一起,張大爺同意了,并且和吳碧蓮簽訂了“家規”。

可是吳碧蓮沒想到,這個“家規”的簽訂就像給自己套上了一個枷鎖,讓她處處受限。
吳碧蓮說,每次張大爺欺負她之后,她就不想繼續照顧張大爺了,可是每次張大爺都會給她寫保證書,保證不會再犯,但是并沒什么用,第二天依舊會再犯。
面對吳碧蓮的控訴,張大爺也十分有理,他拿出兩人制定好的“家規”,上面清清楚楚的寫著,張大爺幫吳碧蓮還房貸,張大爺就有吳碧蓮房子的居住權,所以吳碧蓮不能趕他走。

對此吳碧蓮卻說這是張大爺算計她的,因為簽訂了這個家規之后,她和張大爺就不是男女朋友了,而是雇主和保姆的關系,但是張大爺還一直用花言巧語欺騙她,甚至干涉她的私生活,控制欲極強,讓吳碧蓮接受不了。

面對吳碧蓮的種種不滿,張大爺覺得自己才是最吃虧的,他說一個月前,吳碧蓮就用培養感情為理由,和他拿了3000塊錢,還說如果不給,吳碧蓮就威脅他要拉黑他。
但是吳碧蓮不認可這一說法,她稱這是她向張大爺預支的保姆工資。

張大爺聽到這里覺得很氣憤,他想不明白為什么吳碧蓮不愿意承認,張大爺說這些年,他的錢都用于兩個人的日常吃住,而且每個月還要還房貸2000多塊錢,累計花了將近30萬,之后張大爺拿出手機,給記者看了他給吳碧蓮發的所有紅包,吳碧蓮全都接受了,如果兩個人不是男女朋友,吳碧蓮又為什么會收下這些紅包?
張大爺還之言,他對吳碧蓮是有感情的,哪怕他老了過世以后,他自己在市中心的房子誰也不給,還是會留給吳碧蓮,因為這是他們愛情的見證。
吳碧蓮顯然已經聽過太多的花言巧語,再也不愿意相信張大爺的承諾了,兩人相處四年了,相信也相早已經了解了彼此的為人。

吳碧蓮始終不愿意再給張大爺一個機會,她覺得張大爺喜歡軟硬兼施,如果繼續和張大爺一起生活,就像是生活在一個牢籠里,在兩人簽了“家規”后,張大爺也曾經找過其他對象,兩人以保姆和雇主的身份相處了一段和平的時間,可是后來張大爺卻已房子為誘餌,還用“家規”威脅,逼吳碧蓮做回他的女朋友,可是強扭的瓜不甜,后來的問題越來越多,使吳碧蓮想要逃離。
后來,張大爺得知吳碧蓮不愿意跟他和好,憤怒的張大爺找到吳碧蓮家門口,想用暴力威脅她妥協,還揚言要吳碧蓮賠償,不然就去法院告吳碧蓮,但是不管張大爺怎么威脅,吳碧蓮都下定決心要和張大爺分手,還說自己沒花張大爺的錢,那些都是她的保姆工資。

但是事情總是要解決的,之后在記者的調解下,雙方愿意面對面的好好談一談。
到了約定的時間,吳碧蓮和張大爺都赴了約,記者還幫二人找來了律師,想要徹底解決問題。

這些年,張大爺和吳碧蓮生活在一起,把所有的情感都寄托在吳碧蓮身上,可是吳碧蓮卻不愿意再相信張大爺,她堅決要和張大爺分手。
看到吳碧蓮的態度,張大爺氣急了,他沒想到自己最愛的女人會這樣絲毫不留情面的拒絕他,讓他覺得自己這些年的付出都白費了,直言自己虧大了,在吳碧蓮身上花費的30萬,希望吳碧蓮能夠對他進行一定補償。
吳碧蓮說她自己才虧,之前“家規”里有些地方是空白的,是后來張大爺自己加的,然后暴力逼迫自己簽字按手印的。

對于“家規”上明確記錄的張大爺陸陸續續給吳碧蓮的30萬,吳碧蓮表示從來都沒有收到過錢,這都是張大爺捏造的,表示張大爺很可恥。
對此,律師表示,兩人簽訂的“家規”只能算作一份合同,其中有些條款是無效的,但是如果張大爺能夠證明他確實履行了其中的條款,那么這些條款就是有效的,律師提醒張大爺,兩人這些年的轉賬記錄都可以提交給法院。
可是張大爺為吳碧蓮付出了一切,就算兩人如今鬧翻臉,張大爺也不愿意和吳碧蓮對簿公堂,吳碧蓮也念在兩人4年的感情份上,決定讓各自冷靜一段時間,兩人先做普通朋友。

事情到此算是解決了,只是張大爺卻沒有如愿挽回女友,這些年的付出也都白費了,他們二人的相處其實是有問題的,二人都是有目的的交往,并不是真的感情,最后難免會鬧得如此難看,所以說,一段感情還是應該用真心對待才會長久,否則都不會有好的結果。
對此,不知道你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