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司機撞死兩姐妹逃逸,事發一個月沒收押,辦案人員:惹不起
原標題:副縣長司機撞死兩姐妹逃逸,事發一個月沒收押,辦案人員:惹不起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種惡劣的犯罪行為。但據媒體報道,河南一名副縣長的司機,撞死一對年輕的姐妹后逃逸,第二天才去投案。
死者家屬表示,至今事發一個多月,這名司機還沒被刑拘。一問辦案人員才知道,司機竟然已經取保候審了。

司機撞死兩姐妹后逃逸
據新京報報道,河南西華縣3月8日發生了一起肇事逃逸事件,一對姐妹被撞身亡。事發前23歲的姐姐在上大學,正準備考研,妹妹19歲,即將參加高考。
據死者家屬介紹,在事發當天晚上,兩姐妹在自家牛棚干完活之后,騎同一輛電動車回家,不料途中被石某開車撞到路邊溝里。出事后,石某沒有及時施救,而是選擇逃逸。路人發現報警時,兩姐妹已經死亡,她們倒在地上,相距三四十米遠。

案發第二天,石某投案。死者家屬前往交警隊打聽,被告知“這個人你惹不起,是給縣長開車的。”
據了解,石某投案后一直未被刑拘,事故責任認定書一個多月了還沒出具,兩姐妹也至今沒有下葬。辦案民警對此表示,因疫情原因才沒執行拘留,又稱石某目前已經取保候審,但車上乘坐人員不便透露。
西華縣一名女副縣長則證實,石某的確是她的司機,但案發時自己不在車上,也是自己督促石某自首。
肇事逃逸可以取保嗎?
這起事故性質如此惡劣的原因,首先在于石某的逃逸。他選擇逃逸,讓兩個花一般年紀的女孩失去生命,必須嚴懲。
不過在這起案件中,筆者認為還有多個疑點需要查明。
首先是事發時,車上還有哪些乘客?如果有其他乘客,那石某是自行決定逃逸,還是受別人影響?據了解,若乘車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將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另外,在這起案件中,是否存在人為干預辦案?辦案人員一句“這個人你惹不起”,不得不讓人深感疑慮。
再有,石某被取保候審,是否有法律依據?據了解,若交通肇事情節較輕,一般可以辦理取保,但對肇事逃逸,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審。肇事逃逸性質惡劣,刑法的規定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是最愚蠢行為
目前全國私家車保有量已超過2億,駕駛人數量早已超過4億,交通事故雖然教訓慘痛,但還無法禁絕。也有不少司機表示,肇事之后竟然不知道該怎么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肇事司機首先要立即停車,以救治傷員為第一要務。如果已經造成人員死亡,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將情況如實報告給警察。一定要意識到逃逸是最愚蠢的行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逃逸最終必然面臨嚴重的處罰。

最重要的是,肇事司機應該端正態度,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避免再犯。老司機未必都經歷過交通事故,但優秀的司機總是善于總結經驗教訓。
最后筆者想說,不管是開車還是做其他事,都應該懂得承擔自己的責任,逃避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也希望河南這起肇事逃逸案,最終得到最公正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