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為已婚女提供特殊服務,丈夫表弟知情后怒了:這是拆散家庭!
原標題:婚介為已婚女提供特殊服務,丈夫表弟知情后怒了:這是拆散家庭!
劉先生的嫂子謝女士今年40歲,在杭州做生意。因為長期和丈夫分居,所以夫妻兩人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謝女士向一家自稱和某著名婚介網站有合作的婚介公司交了一筆3萬塊錢的VIP交友服務費。不過謝女士在和該婚介所介紹的男士相處一段時間之后便懷疑對方是騙子,但是又不好意思跟丈夫說,于是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丈夫的表弟。

謝女士丈夫的表弟劉先生告訴記者:她說“這個婚介所騙了我3萬塊錢。不止騙了3萬塊錢還給我介紹了兩個男朋友,然后全部都是以項目投資或者借錢為借口向我索要錢財。”

聽到這個消息,劉先生非常的憤怒。自己的表哥和表嫂還是合法夫妻,結果現在嫂子不僅成了這家婚介所的會員,甚至對方還給自己的嫂子提供了這種服務。劉先生覺得作為一個婚介公司,不應該接受一個還沒有離婚的客戶,這就是在拆散別人的婚姻家庭。


隨后劉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自己嫂子和這家婚介公司所簽訂的服務協議,上面有一個條款為:在離異證未到之前只能享受交友服務。

于是記者和劉先生一起來到了這家婚介公司,面對劉先生的質問,這家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選擇了沉默。并且關上了店門,用行動表示拒絕記者的采訪。隨后記者注意到這個服務協議并不是特別規范,乙方落款并沒有加蓋公章,而整個內容里也沒有看到有和某著名婚介網站相關的內容。

那這家婚介公司到底是否和某著名婚介網站有關系呢?之后記者聯系上了這個著名婚介網站,對方表示家婚介公司和他們并沒有任何合作,而且稱他們并不會為已婚的人士提供服務。

目前這家婚介公司是否具有相關資質,記者正在進一步的調查之中。不過謝女士和這家婚介公司所簽署的服務協議中:“在離異證未到之前,只能享受交友服務”的規定又是否合理呢?律師表示:法律有相關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是屬于無效的。不過從內容上看,這項條款是否違反公序良俗還存在一定爭議,需要相關部門做進一步的定奪。

最后記者和劉先生把這一情況反映給了當地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會對這家婚介公司進行調查。在記者介入之后,該婚介公司已經把謝女士所支付的3萬塊錢VIP交友服務費全額退還。劉先生覺得錢是次要的,主要是要讓大家知道這種騙子,這是道德的問題。

目前,謝女士所遭遇的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不過肯定還會有其他像謝女士這樣的受害者正在遭遇這種情況。在這里筆者也希望謝女士能夠通過這件事情認識到家庭的重要性,不要再做出這種違背道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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