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大媽婚內出軌80后小伙,為其離婚,沒想小伙出軌,法院這樣判
原標題:5旬大媽婚內出軌80后小伙,為其離婚,沒想小伙出軌,法院這樣判
都說愛情沒有界限,比自己大或小都沒有關系,只要是真愛總會天長地久,我們常常看到娛樂圈里“姐弟戀”、“老少戀”等過的和和美美,那么,現實生活中如果出現了會怎么樣呢?這里就有一位80后小伙與60后有夫之婦相愛了,具體結果咱們可以往下看看。
60后阿姨婚內出軌80后小伙,為了愛情堅定離婚
李女士是一名60后的時髦女性,4年前,李女士與80后的小鄒相識,不久后雙方發展成為男女朋友,李女士本來還有家庭,可是愛情讓她無法自拔,不久后,李女士為了和小鄒在一起,就與自己老公離了婚,投入小鄒懷抱,兩人過得也算有滋有味。
甜言蜜語中卻牽涉金錢問題,出錢又出人,沒想小伙竟出軌
李女士表示,兩人在一起時很甜蜜,小鄒嘴甜,經常對她甜言蜜語,她也很喜歡這種浪漫的氛圍。兩人確定關系之后,小鄒時不時會向她開口借錢,雙方戀愛期間,她陸續借給小鄒約5萬元。
卻沒想到,愛情的保質期竟然這么短。幾個月以后,小鄒竟然向李女士提出了分手。李女士表示自己氣憤的是:自己離婚和他在一起,還出錢養他,沒想到他卻另有新歡,又找到了新女友。
分手必須還錢,但小伙還了2萬不再還,民警協調寫下欠條分期付款
小鄒執意分手,李女士挽留無果,既然已經分手,李女士也不想失人又失財,于是要求小鄒把原來借的錢還了。雙方分手后,2017年開始,小鄒分幾次還錢,一共還了2萬元。但是,此后小鄒便再也沒有還錢的意思。
2018年5月,雙方為此事發生爭執,為此鬧到了派出所。在民警的協調下,小鄒寫了一張欠條給李女士,確認自己欠李女士1.5萬元,承諾每月還1000元,分15個月還清。李女士也表示同意。欠條上還注明:“以后斷絕關系,互不打擾各不相欠。”
欠條寫好仍不還錢,李女士起訴至法院,法院:該還的錢跑不掉
雖然寫了欠條,但小鄒仍然沒有還錢。因此,李女士拿著欠條,將他起訴至法院。近日,人民法院審理并宣判了這起民間借貸案件。在法庭上,小鄒表示:雙方其實不存在借貸的關系,都是彼此自愿的經濟往來,而且分手后他原本是打算還錢的,可是在派出所看到李女士的身份證,發現她是1969年出生的,而此前他一直以為她不到40歲,這簡直讓小鄒驚呆了。
小鄒:“我今年才34歲,我媽媽也才53歲。她騙了我這么多年,我不打算還錢了。”
雖然小鄒有自己的說法,但法律是有規定的,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李某與小鄒自認存在特殊的男女朋友關系,庭審中相互指責對方的種種不道德之處,雙方就是否存在借貸關系各執一詞。而從欠條的內容來看,小鄒寫的欠條確認“本人欠李某壹萬伍仟元錢”,在沒有證據推翻自認欠款的前提下,小鄒僅以“獲悉李某的實際年齡”為由,不能免除其歸還1.5萬元的義務,故小鄒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